近日,江苏省江阴市纪委监委召开了一场失实检举控告澄清会,对徐霞客镇某村党支部副书记郭某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澄清。澄清后,郭某表示:“前段时间被举报后,心里感到很憋屈。现在好了,纪委的同志来当面澄清,还给我送达了澄清函,我的心结终于解开了。”
此前,有群众通过网络举报反映,郭某私自截留了村民的工程款。该市纪委监委收到举报材料后,采用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对该问题线索进行调查了解,证实郭某在收回全部应收款后,已支付相应工程款。最终,认定检举控告失实,并采取会议澄清的方式为郭某澄清正名。
“有些不实举报事情虽然看起来不大,但对干部的影响却不小,容易产生‘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消极想法,所以及时开展澄清正名必要且重要。”江阴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市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并在澄清正名方式上,注重因人而异、因事而异,结合被举报人意愿和所在党组织意见,综合运用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江阴市纪委监委不断健全完善澄清正名工作机制,制定澄清正名工作流程和文书格式,就澄清正名实施主体、适用范围、程序要求等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题解读辅导3次,按照“应澄清尽澄清”原则,制度化、规范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通讯员 陆雪婷 周颉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