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4日,经江阴市委批准,江阴市纪委监委对江阴市夏港街道普惠苑社区原党委书记、夏港街道经济社会服务中心科员蔡国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蔡国明身为基层党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主要负责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失守纪法底线,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靠企吃企,为企业在项目承接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的职权,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巨额国有资产,严重侵蚀党在基层村社区的执政根基。
蔡国明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阴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蔡国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蔡国明简历
蔡国明,男,汉族,1964年1月生,江苏江阴人,电大专科文化,1982年3月参加工作,199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3月起历任江阴市夏港镇新沟村螺帽厂职工、厂长,新沟村团支部书记、新沟村总厂副厂长;1991年12月任新沟村党支部书记兼新沟村总厂厂长;1995年5月任新沟村党总支书记;2004年4月兼任普惠苑社区居民委员会筹备办公室主任;2008年1月兼任普惠苑社区党支部(2008年11月改为党总支)书记、普惠苑社区管委会主任;2012年9月兼任普惠苑社区党委书记;2013年5月兼任普惠苑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2020年11月兼任新沟工业园党总支书记,选任为夏港街道经济社会服务中心科员(事业单位编制);2022年8月任普惠苑社区党委第一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