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11月8日对江阴市农业农村局党委进行巡察,并于2022年12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为切实做好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农业农村局党委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13项个43个问题,细化分解为76条整改措施,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推进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改流程,压实时间节点,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1.关于“高位统筹力度不够。对农业产业发展的认识不足,虽然将‘三园一区一居’布局作为农村产业未来发展方向,但相关规划还处于编制阶段,尚未正式发布实施。区域特色农业产业缺乏全市一盘棋统筹,产业空间布局相对零散、各自为战,缺乏点、线、面的联动协同发展,农业生产内生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江阴市现代农业专项规划》已基本完成,市级专项规划和高标准农田、市属蔬菜基地、渔业基地3个产业规划以及14镇级规划,已报无锡市审核,下一步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长泾镇、徐霞客镇农业产业园获评无锡市级农业产业园,5家村级特色园获评无锡市级农业特色园。
(2)已完成2.9万亩市属“菜篮子”绿色蔬菜保供基地规划,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奖励政策意见》,推进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建设工作,基地逐步形成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态势。
2.关于“产业发展基础薄弱。全市农业产业土地面积少、规模较小,产业集聚度不高,实际种植水稻面积14万亩,占全市耕地面积的40%。农业生产产品杂,产业化水平不高。农业设施机械化程度低,劳动生产率不高。传统农业特征依旧明显,农业的科技、现代化发展程度较低。”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
(1)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统一流转的实施意见》(澄委办〔2023〕34号),明确了农村土地经营权统一流转目标任务,提出了5项工作举措和四项组织保障。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村集体统一流转,力争至2025年底全市农村土地村集体统一流转率达到80%。编制招商手册,开展招商引资,已接洽中电投、中电建等国资主体。
(2)出台《关于完善调整生态补偿政策的意见》(澄委发〔2022〕20号),配套出台《关于印发〈江阴市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澄农发〔2022〕44号)。通过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有效引导镇村优化种植结构,有效防止耕地“非粮化”。祝塘、青阳、徐霞客等镇通过拆除小散蔬菜大棚等措施,进一步优化种植结构。
(3)2023年3月2日江阴市“农机共享”平台已经正式上线运行,在月城镇优果农庄举行上线仪式。“农机共享为闲置农机搭建服务平台,提高全市农机使用效率,为“机器换人”提供载体平台。
(4)围绕江阴特色果品产业发展,深入开展政产学研合作,积极推进挂县强农工程,与南京农业大学对接,按计划启动“南农-江阴果树种业研究中心”建设。
(5)根据锡委办发〔2022〕1 号文件,江阴市须完成0.38万亩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截至2022年底,我市实际改造0.3811万亩,超额完成年度改造任务。改造以项目化形式推进,依托省级、江阴市高质量发展资金,对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项目主体,按照不高于4000元 /亩、不超过总投资50%的补助标准实行先建后补。2022年对上争取省级奖补资金300万。加强长效管理和典型案例申报。与养殖户签订承诺书,督促项目主体建后管护。与生态环境局联合行文建立全市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报告制度,强化属地监管责任落实。我市两个池塘改造项目入选省示范案例,申港三鲜养殖有限公司改造项目入选省第一批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典型案例。
3.关于“高品质农产品品牌不响。农业品牌建设滞后,促进品牌化发展的新思维、新办法和新手段不足,生产企业、农民和涉农组织对品牌提升农产品档次、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巨大作用认识不够,品牌意识不强,‘璜土葡萄’等农产品品牌还处于初级阶段,附加值低。区域优势和资源优势发挥不明显,‘叫得响’的地域品牌不多,尚未形成我市农产品区域性品牌。”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始终坚持品牌强农,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2022年全面开展“江阴好”系列农产品品牌推广活动。创新宣传方式,举办“江阴好”系列农产品品牌LOGO设计大赛,开展江阴好水果、好大米、好螃蟹评选活动,扩大江阴农产品品牌影响力,拍摄品牌宣传片,讲好品牌故事,增强农业经营主体品牌意识。举办“周末快乐大巴”12次,组织市民游乡村看农业,进一步提高地产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推进璜土葡萄、顾山水蜜桃等区域性农产品产业链延伸,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提高品牌附加值。组织参加省市农产品品牌评选活动,“冰清水产”获首届江苏品牌农产品营销促销创意赛金奖,“江阴河豚”、“双泾葡萄”入选无锡农业品牌目录(区域共用品牌);全市现有江苏农业品牌目录产品5个,入选无锡农业品牌目录产品8个。
4.关于“高效益产业链尚未形成。农业一二三产融合程度低,种加养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一二三齐步走的高端产业化运营机制尚未形成,产业链价值链延伸不够。有影响力的农业龙头企业不多,产品品牌竞争力不强。截至2021年仅有省级龙头企业13家、无锡市级17家。农产品加工企业缺乏,农产品营销存在小散状况,农业电商发展迟缓,2021年网络零售额超300万元的农产品电商平台仅1家。”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加快推进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顾山镇获批国家农业产业强镇;获评省级产业化联合体1家、省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十佳家庭农场服务联盟、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家、省级示范合作社4家、省级乡村休闲示范基地4家、省级休闲农业星级企业2家、省级社会化服务典型案例1个;绿洁生鲜、威特凯鸽业2家单位在江苏省股权交易中心(农业版)挂牌。
(2)已完成省“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项目招投标工作,明确了项目建设单位,签订了项目合同。江阴市农产品电商运营中心于2023年2月正式挂牌成立。明确在京东电商平台开设江阴地方特产馆,并与京东官方对接并成立筹备小组,计划于四月中旬正式上线运营。
5. 关于“高效率生产方式有待提升。农产品生产经营规模化、集约化水平低,蔬菜等种植户分散,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农机装备中小型机械占比高,现代化农机装备能力提升慢。”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
(1)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统一流转的实施意见》(澄委办〔2023〕34号),明确了农村土地经营权统一流转目标任务,提出了5项工作举措和四项组织保障;出台《关于做好江阴市2023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通知》,文件已正式印发。获评省级产业化联合体1家、省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十佳家庭农场服务联盟、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家、省级示范合作社4家、绿洁生鲜、威特凯鸽业2家单位在江苏省股权交易中心(农业版)挂牌。
(2)已完成2.9万亩市属“菜篮子”绿色蔬菜保供基地规划,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奖励政策意见》,推进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建设工作,基地逐步形成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态势。
(3)江阴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印发《2022年度江阴市农机化发展补贴实施细则》,2022年度发展的农机具在数量、质量上均比上年有较大提升,8个全程机械化示范点已经全部建成,将持续发挥效益,并形成示范带动效益。今后将继续完善农机化发展政策,持续提升江阴农机装备能力。
6.关于“高效益增收机制不稳固。农民增收渠道收窄,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为1.84:1,低于无锡平均水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不够完善,结构单一、管理粗放,运行机制不健全甚至沦为‘空壳’,带动能力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
(1)高度重视农民增收工作,3月17日,召开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在市委、市政府领导讲话材料中强调增收相关工作。会上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文件中围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民合作社等方面明确了具体任务和责任部门。与国调队积极沟通,掌握相关数据,明确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结构。
(2)获评省级以上示范合作社财务电算化已全覆盖,新增省级示范合作社4家。与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建立产业化联合体,获评省级产业化联合体1家。
7. 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不快。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规划不够,成规模连片少,土地流转比例不高。2019年以来建设的高标准农田总计2.5万亩,建设标准低于无锡市平均水平。”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
出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施意见(2022-2025年)》(澄政办发〔2022〕77号),明确了全市十四五期间建设5.62万亩的目标任务,亩均建设投入达到4000元,大幅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2022年,全市建设高标准农田1.66万亩,申报省级项目1.15万亩,落实2023年1.9万亩建设任务。编制完成《江阴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统一流转的实施意见》(澄委办〔2023〕34号),明确了农村土地经营权统一流转目标任务,提出了5项工作举措和四项组织保障。
8.针对“服务‘三农’意识和高素质农民培训亟待加强。面对农业农村工作综合性、复杂性较强特点,部门科室间的配合协调还不够充分,服务效能水平还需持续提升。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符合江阴实际、解决江阴农业短板的思路方法还不多。涉农培训机制不够灵活,组织不够有力,农民参与培训的积极性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①加强协同联动。农业干部培训站与局机关科室、大队、中心等科站加强协作,结合各科站重点工作及农民需求,按需开展培训,为全市农业高质量发展服务。②创新培训模式。采取集中培训+分散指导、课堂教学+现场实践、线上教学+线下教学相结合的培训形式,丰富培训模式,形成高素质农民培训的“江阴模式”,提升培训工作成效,农民参训积极性得到很大提高。③加强责任管理。明确由农业干部培训站负责所有培训项目的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街积极配合,做到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同时,采取以“专业为条、乡镇为块,条块结合、协同推进”的市、镇、村联动的培训组织网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农民培训工作机制,确保了农民培训项目的正常有序推进。
9. 关于“履职尽责全局意识不足。有的班子成员立足全市农业农村发展大局的站位不高、思考不多、谋划不全,工作落实刚性不足,工作中存在以文传文情况,抓落实、抓推进的硬度和韧性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①坚持政治理论武装,印发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关于三农重要论述,以及各级党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全面把握精髓要义、吃透精神实质,深刻领会、融会贯通,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②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局主要领导带头调研农业园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农业农村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用脚步丈量民生,问计于民、问政于民,把调查研究作为听民声、聚民意、映民情的有效途径。③提高履职尽责全局意识。结合巡察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印发《农业农村局党委“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不断加强局党委决策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提高班子成员政治站位和履职尽责全局意识,切实谋划好全市农业农村工作。
10.针对“战斗力有待持续提升。干部队伍在业务水平、创新意识等方面还存在差距,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的水平和专业化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三农’工作发展需要。个别干部工作标准不够高,业务素质不够强,一盘棋思想、团结协作精神有所欠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以局党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化“三转一提”行动的实施意见》为基础,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考察调研工作,全面了解农业农村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的履职情况,加大对干部队伍的管理教育和监督考核力度,全面深化落实“三转一提”行动。严格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选优配强党组织班子,高质量完成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11.关于“队伍老龄化明显。局机关干部平均年龄48周岁。下属事业单位水产畜牧中心,在编人员22人40岁以下人员只有3人,青年干部缺少,活力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积极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汇报争取,2022年7月至今,已招录参照管理公务员6名、事业人员1名、优秀海内外事业人才1名,共计新进年轻人才8名,全局干部队伍平均年龄明显下降,年龄结构初步得到改善。2023年已向市委组织部申报招录公务员4名、海内外优秀人才2名,预计今年7月即到岗到位。
(2)对局机关和5个基层单位人才队伍进行了梳理,今后每年有序招录接收年轻人才,不断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年轻人才的招录为干部任用年轻化储备了基础,下一步提任使用干部时,严格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有序任用年轻人才,着力抓好年轻干部选拔配备工作,不断增加年轻干部配比,努力推动老中青相结合的干部队伍梯次结构逐步形成。
12.关于“年轻干部队伍培养力度不大。干部队伍培养机制、教育培训体系不健全,本级系统未制定专门的干部培养制度文件,未组织过年轻干部培训班。”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加大高学历优秀年轻专业人才引进招录力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2022年新进8名年轻人才都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硕士研究生5名。不断加大农业农村领域年轻干部培养力度,提升专业化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若干措施》工作要求,今年2月,已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系统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起“人才引进、岗位锻炼、教育培训、择优使用”人才队伍培育体系。
(2)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系统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年轻人才的发现培养选拔,加大教育培训经费投入,结合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分类组织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政治思想等各类培训,全方位提升农业农村系统人才队伍综合能力。2023年3月3日,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暨青年干部参观践学主题活动。
13.关于“专业人员缺乏。下属事业单位年轻骨干专技人员较少,人员混编混岗情况明显。基层农技力量缺失,乡镇农业条线人员年龄老化、专业能力不强、人员流失现象突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积极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汇报争取,2022年7月至今,已招录参照管理公务员6名、事业人员1名、优秀海内外事业人才1名,共计新进年轻人才8名,全局干部队伍平均年龄明显下降,年龄结构初步得到改善。2023年已向市委组织部申报招录公务员4名、海内外优秀人才2名,预计今年7月即到岗到位。
(2)2023年度基层镇街公务员招录工作已由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进入实施阶段;市级层面海内外、双一流大学优秀人才引进工作已进入招录阶段。我局农业干部培训站已将基层农技人员的专业指导和技术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实施计划,正在实施过程中。
14.关于“执行选人用人规定不严格。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对部分需事前报告的情形未及时进行报告。”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组织人事干部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组织部选拔任用4个实施办法,深刻领会和掌握干部选拔任用各项规范和要求,增强组工干部的履职能力和责任意识。今后,凡涉及干部选拔任用需事前报告的情形,从严从实把握,报经市委组织部门同意后实施。
15.关于“人居环境示范村数量偏少。全市纳入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共有2325个自然村,目前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村不足百个,占比仅3%,覆盖面偏窄。”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制定出台《关于纵深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意见》(澄委办〔2022〕68号),按照逐年实施、全面覆盖的思路,到2025年实现319个规划发展村全面建成生态宜居美丽村庄。2022年,建成市级美丽村庄30个,选树无锡市最美村庄12个,1个镇14个村经无锡审核后参评省级生态宜居美丽示范镇村,并完成省级评价,截至目前,示范村占比已达全市规划发展村的17.25%。2023年将持续推进实施精品示范提标行动,目前已根据各镇街规划发展村数量,按比例排定了2023年示范建设目标,不断提升示范亮点覆盖面。
16.关于“村居环境整治不彻底。部分村乱堆放、违章搭建、河道污染等环境问题治理成效不够明显,存在‘边整治边冒出’现象,对村民总体素质提升的引导不够,不文明行为和陋习时有发生,多个行政村多次登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黑榜’,村居面貌改善与人民期盼有差距,长效化整治机制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将实施“七清一治一建”清洁行动纳入《实施意见》,全面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健全完善长效管护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有标准、有制度、有队伍、有经费、有农民主体作用发挥、有督查评价的“长效管护机制,对人居环境推进工作进行定期调度,并持续开展全覆盖暗访测评,以数字化手段实现问题发现、整改、销号全流程闭环管理,对“红黑榜”村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并针对“旱厕”等重点问题下发专项整改通知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推动村庄环境持续改善。2022年全年暗访测评近3000村次,开展3次村庄清洁行动季节战役,并结合2022年生态日主题,于8月集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月”活动,累计清理农村各类垃圾42万立方米,清理规整乱堆乱放约11.8万处,清理河塘沟渠7900余处,试点开展积分制管理,用积分兑换等方式调动村民积极性,推动”一约三制“进村入户。2022年开展志愿活动2800余场,动员发动村民、志愿者、社会力量近16万人。
17.关于“村居环境区域化差异大。部分村新农村建设和村庄整治成效明显,但有的自然村‘房屋老破小、环境脏乱差’情况改善缓慢,整体发展滞后,村民心理落差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充分发挥我局牵头作用,在《实施意见》中明确到2025年,实现规划发展村庄规划全覆盖,并完成60%50户及以上规划发展村庄基本完成农居建设,力争2026年底前基本完成1980年及以前的且农户有意愿的农房改造改善。已将村庄规划编制、美丽农居建设工作按年度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目标任务,全面压实部门责任。针对村庄环境区域差异大的现状,在持续推进农村住房改善的基础上,以干净、整洁、有序为长效管护标准,分类实施村庄环境管护,推动实现农村人居环境长治久洁。
18.关于“村级经济增收压力大。村级经济发展不均衡,目前大部分村增收幅度逐年递减、增收渠道日益收窄,村级经济造血功能不足,可持续发展乏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鼓励村集体通过镇村、村村、村企等联合模式,探索融合经济、“飞地”经济、物业经济、服务经济等发展新路径。2022年村级收入26.5亿元,同比增长3.5%,村均收入1035万元。根据无锡“一村一策”统一部署要求,每个镇街确定了1个培育监测村,形成了抱团发展、产业发展、创新管理、电子商务、飞地经营、农旅融合、村企共建7个类型的项目,经无锡综合研判确定后组织实施。
(2)提升资产利用效益,出台《江阴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净收益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租赁管理的指导意见》,提高村级集体建设用地年租金至17000元/亩、村集体房屋年租金至110元/平方米,2022年村级资产资源租赁收入达12.6亿元,同比增长20%,累计入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16宗、1025亩,成交金额3.2亿元。促进资产保值增值,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产权线上交易,2022年农村集体资产出租、资源发包等事项累计进场交易24161宗,成交总金额29.6亿元,溢价874万元。集聚要素盘活存量资产,借助共富基金、一事一议、相对薄弱村等扶持政策,助力村集体新建或改造存量厂房、人才公寓、农贸市场等项目,增加经营载体。
19.关于“相对薄弱村帮扶举措有待优化。经济薄弱村存在等靠要思想,对市级扶持资金存在依赖性。对处于标准临界线的村关注不够,帮扶举措有待进一步优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会同组织部门推动集体经济相关薄弱村振兴发展,建立组织督导团压实镇街和各村主任责任,将村书记工作成效作为选任事业编参考。2022年,乡村振兴•共富基金项目投放和相对薄弱村项目扶持共计资金5982万元,其中两级相对薄弱村项目奖补1896万元,共富基金投放4086万元,奖补和投入项目覆盖了24个相对薄弱村,项目平均预计收益率9%,村均将实现净收益60万元左右。将扶持标准临界线的村集体发展纳入乡村振兴•共富基金支持范围,并积极对上争取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2023年争取了15个省级扶持项目,每个项目奖补60万元,目前已经完成了项目申报工作,其中7个奖补项目给予了标准临界线的村集体。
20.关于“执法能力有待持续提升。综合执法队伍人员知识储备不够丰富,专业化的办案业务技能有待提升。执法主动性有待加强,对宠物店等的执法监管未能全覆盖。”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①2023年2月28日,组织市农业行政执法人员集体观看了《非法放生外来物种看法院如何判》庭审录播。②2023年3月7日,组织乡镇综合执法局及执法大队全体人员参加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专题培训班。③完成对全市辖区范围内的宠物店的全覆盖执法检查,出动检查人次318人次,累计查处无证诊疗案9起,无证经营兽药案2起。
21.关于“行政处罚存在不规范情况。多起案卷存在漏字错字,执法证号前后不一,有的案卷从立案、审批到处罚均无执法人员签字。文书制发不严谨,未加盖公章、无对应送达回证等。案件合议制度执行不到位,合议记录签字未落实。罚没物管理不规范,部分罚没物交接过程无签字确认。”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对巡查整改发现的问题,组织专门人员对大队所有处罚案件卷宗逐一审核,均已整改到位。今后在案件办理案卷制作过程中将提高办案队伍能力,对照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强案卷的自查、严格案卷审查监管,做到主体适格、程序合法、审批规范、适用法律准确、文书规范、签署完备。
22. 关于“执法装备未充分利用。执法大队今年新购置的价值20万元无人机一台,因大队无人持有‘无人机驾驶证’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执法办案系统功能单一,执法办案模块处于开发阶段,基础信息数据不能共享,案卷信息未录入系统实现电子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2023年2月22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王清、顾荣耀2名同志顺利通过无人机驾驶考试,将于今年3月取得“无人机驾驶证”,持证驾驶无人机,无人机日常巡查实现常态化运行,从而提高执法装备利用率。“江阴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所涉的“拓展快速执法办案模块”中,简易程序案件的办理模块已完成开发,初步实现电子化办案。
23. 关于“党总支领导作用未充分发挥。2021年局党委批准设立执法大队党总支部、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党总支部,但未见总支相关活动开展记录。对下属支部党建工作督促指导缺乏,下属支部党建工作参差不齐。”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
(1)每月及时召开党总支工作会议,加大研究党总支党建重点工作,根据相关文件学习要求做好学习计划,扎实开展学习活动,严格规范做好党总支台账记录。
(2)局党委班子挂钩联系基层党组织并定期对党组织开展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听取各单位党建工作情况并进行点评,按照党支部规范化要求检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落实情况。
24.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未开展相互批评,部分支部支委会、党员大会开展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党支部书记履行好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党支部工作,规范党组织生活。用好无锡先锋“党支部工作记实”模块,指导支部完成“五记录三情况一报告”相关活动,主要包括:“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记录,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情况以及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等,确保了各支部党组织活动开展率达100%,记录内容符合规范要求。
25.关于“固定资产账务处理不及时。新购固定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造成账实不符,2018至2020年期间,原市稻麦原种场购买的电脑、空调共计9300元未计入固定资产核算。”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未入账的固定资产已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财务制度进行补充登记。
26.关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部分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之前经费支出均无财务审核,直接由单位负责人签批支付,公务车辆及执法船艇存在维修前未审批、维修后未验收、出车台账与加油台账记载不全等问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2021年以后我单位已严格按单位内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审批操作流程办理支付手续,审批流程中,在单位领导审批前增加了财务审批人签字。
(2)已完善车船维修时送修,验收等手续,维修时需先填写申请表,经故障确认后报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分别审批,然后将车船送定点维修单位修理;验收时必须由经办人及主要领导在验收表上确认签字,结算时经财务人员核对无误后严格按单位内部财务制度办理支付手续。加油台账已重新调整登记方式,现按一车一台账记录用油情况与出车情况。
27.关于“对第三方的采购服务监督不力。2019年高架草莓立体栽培项目审计后金额与合同金额完全一致,且施工单位已提前按照合同金额开具全额发票,审计存在走过场嫌疑。”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我单位已建立第三方审计单位的选定机制,对审计缺乏专业性和独立性的予以淘汰,同时,对选定的审计单位提出要求,在今后的项目审计中,无论实施单位工程是否完工,费用是否支付,或签订的合同为何种形式,均以实际工程量核定审计金额,我单位进行项目奖补时也将以审计金额为准,按比例进行奖补。
28.关于“评审制度落实不到位。无锡市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补助项目考评办法规定在专家评审阶段需组织相关专家5人进行评分,实际只有3人。2019年山地果品运输装备引进项目,原农机推广中心未执行政府采购流程,直接向供货商采购。”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我局下发的《无锡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补助项目考评办法》,文件中明确“组织局相关专家3人组成评审小组”。今后,我局将严谨制订项目考评办法并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执行,避免产生不一致情况。
(2)我单位已于2022年4月出台江阴市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今后将严格按制度执行,规范采购流程,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1.关于“重要农产品供给优势不足。粮食生产稳定度在全省63个县市考核中虽然由2019年的第55位上升为2020年的第44位,但排名依旧相对靠后。2017—2020年粮食作物总面积、粮食总产持续减少,2021年总面积和总产有增长,与周边地区相比仍处于劣势。生猪稳产保供压力较大,生猪自给率不稳定。”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1)2022年11月24日下发《关于抓紧落实2022年秋播小麦、油菜生产目标任务的紧急通知》,3月17日,召开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向各镇(街道)下达了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取得成效情况:预计2023年小麦播种面积12万亩,比上年增加0.18万亩;油菜面积1.37万亩,比上年增加0.26万亩。
(2)我市在《2022年度江阴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奖励政策意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澄农发〔2022〕41号)文件中,制定了保障生猪稳定供应、畜禽生态健康养殖等奖励政策,对挂牌市级以上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并开展能繁母猪生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设施设备提档升级等工作的规模猪场进行了相应的资金奖补。通过政策支持,我市生猪生产秩序有序恢复,能繁母猪存栏涨幅显著,规模猪场数量保持稳定,产业发展质量明显提升,猪肉稳产保供能力持续增强:①截至2022年12月末,全市地产能繁母猪存栏达到4633头,同时,通过与连云港签订域外保供协议,完成域外能繁母猪存栏3700头,超额完成省市下达的6200头能繁母猪存栏任务;②2022年12月末,全市在农业农村部畜牧业综合信息平台备案且正常生产的规模猪场数量达到12家,超额完成无锡市下达的10家规模猪场保有量任务。是年,全市完成9家市级以上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挂牌,其中2家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2家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5家市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③为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生猪生产目标任务,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我市通过下达给各镇街的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任务书,年初将能繁母猪存栏和规模猪场保有量任务细化分解至镇街并按季度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年终纳入工作考核。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下一步,将根据省、无锡市下达生产目标任务,6月底前把水稻、大豆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镇街,同时加强农情调度,通报完成进度,强化技术指导和农民培训,督促各镇街确保稳面积、提单产,有效提升粮食产能。
2.关于“科技兴农不够凸显。去年入选省‘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的建设计划未真正落地,农产品大数据库、农产品电商运营中心、村级农产品电商服务站等规划仍停留在纸面上。信息化建设有短板,已建设的农业物联网设施由于建设标准和数据接口问题,市级层面仍无法完全收集汇总、监视显示全市农业物联网信息,未能实现农业信息化有效监管。”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1)已完成省“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项目招投标工作,明确了项目建设单位,签订了项目合同,并按计划推进各项试点建设任务。根据省、无锡市数字乡村建设任务,已明确省农业物联网创新应用基地申报对象,并确定了数字农场和数字农田建设点。在江阴市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的基础上,持续推进二期开发,拓展了手机端定制农机共享服务功能。2023年3月2日江阴市“农机共享”平台已经正式上线运行,在月城镇优果农庄举行上线仪式。“农机共享为闲置农机搭建服务平台,提高全市农机使用效率,为“机器换人”提供载体平台。局下属水产畜牧中心专人负责农业农村部畜牧业综合信息平台及省农业农村厅智慧畜牧平台上江阴市畜牧信息更新工作,为全市畜牧生产监测分析提供有效数据支撑:①在畜牧业综合信息平台上定期对全市畜禽场的备案信息进行审核更新;②督促12家规模规模猪场在畜牧业综合信息平台上完成当月生猪存出栏数据的自主更新;③对全市的畜禽存出栏情况每月进行统计,并及时将信息录入智慧畜牧平台;④通过对两个平台的录入信息比对,为全市的畜牧业信息化有效监管夯实了基础。
(2)在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生育期,组织全市典型种植大户和基层农技人员进行现场观摩培训,提高各级科技水平,实现良种良法配套夺丰收。目前围绕果树种植和小麦春季田间管理等内容举办了6期培训班,共计培训农户570人。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下一步,我局将制订出台全市农业重大技术推广计划目录,并加大推广示范。以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稻麦综合示范基地建设和相关项目实施等为抓手,大力开展农业新技术与模式集成创新,加强宣传展示,并对相关环节进行补贴,促进新技术、新模式应用,实现农业增产增收。
3. 关于“基层调研不够深入。围绕乡村治理、乡村振兴等工作深入基层调研不够经常,电话沟通多,通过材料了解情况多,实地走访少,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的主动性不强,对部分涉农主体情况和需求掌握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紧扣乡村振兴年度目标任务和重点难点问题,开展集体经济强村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建设、耕地质量建设、鸽业种业资源、临港现代农业产业园、春耕备耕专题调研;“和美乡村行”为主题的专题调研比赛正在推进中。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
基层调研需结合乡村振兴各项重点任务、重要工作,根据不同时点和要求进行一线调研,时间跨度涵盖全年。“和美乡村行”为主题的调研活动将于4月上旬启动,5月中旬进行集中比赛调研比赛,并形成调研报告汇编。
4. 关于“资产处置手续不健全。2021年6月,市农林协会与农业农村局脱钩,协会固定资产、留存银行存款处置手续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我单位已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将择期进行审计,以审计结论定固定资产及留存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的权属。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
以审计结论定固定资产及留存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的权属后,及时处理。
5.关于“往来款处理不及时。农业执法大队及鱼种场2017年账面已存在的133余万元往来款项至今仍长期挂账,未进行及时清理核销。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存在公务接待费报销未提供菜单明细,差旅费报销审批表及报销单日期与通知中的活动日期不一致等情况。”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1)经本单位对往来款项的核查,于2023年3月初向财政提出申请清理该项资金,现财政部门同意将往来资金上缴财政处置,本单位已于3月份进行往来账务核销处理。
(2)规范公务接待报销手续,按照相关财务制度,提供审批单、接待函、发票、菜单等票据,严格规范日常报账单据及审批手续。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
目前鱼种场的债权债务第三方已清查结束,4月底前出具审计报告,待报告出具后,我单位将按照审计意见及时处理。
6. 关于“上轮巡察反映的部分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仍有存在。对2020年审计发现的问题未完成整改。”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党支部书记履行好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党支部工作,规范党组织生活。用好无锡先锋“党支部工作记实”模块,指导支部完成“五记录三情况一报告”相关活动,主要包括:“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记录,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情况以及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等,确保了各支部党组织活动开展率达100%,记录内容符合规范要求。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
我单位仔细研究了中央、省、无锡出台的农业项目管理办法,今年将出台修订版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我市农业农村项目管理,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经过三个月的努力,我局巡察整改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有力彰显了巡察利剑作用和震慑作用;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后续的整改任务依然艰巨,需要长抓不懈、综合治理。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盯仍需深化整改的问题,以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农业农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正在推进的整改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坚持举一反三,深入推进各项问题的整改。以整改落实为突破口和切入点,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在遵守政治纪律、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成效。
(三)坚持从严要求,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将“一岗双责”的要求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以真转实改的实际行动促进作风转变和工作提升。
(四)坚持强化约束,全面推动规章制度的执行。强化制度建设,把整改和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倒查制度缺陷,扎紧制度笼子,着力从源头上消除“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滋生土壤;强化制度学习,进一步增强全体人员的制度意识,真正做到知制度、守制度;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坚决执纪问责,使制度真正成为“硬约束”、“高压线”。
(五)坚持转化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把整改工作与强化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完成全年的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局党员干部改进作风、推动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不竭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0-86861338,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澄江中路9号,邮编:214400,电子信箱:29091627@qq.com
中共江阴市农业农村局委员会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