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2年8月8日对市民政局党委进行巡察,并于2022年12月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委第三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市民政局党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市民政局局党委诚恳接受,认真对照,扎实整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市民政局党委把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先后4次召开专题党委会议,研究整改方案、推进问题整改,确保责任落实、措施到位、问题解决见效。二是明确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针对巡察组指出的4个方面51个具体问题,细化制定了整改措施,并实施挂图作战,所有问题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21个问题,另外30个问题中能立行立改的均已整改到位,部分需要长期坚持的正在持续推进。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突出制度落实。市民政局党委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通过整改,进一步查找工作漏洞、紧扎制度笼子、健全体制机制。目前,通过整改已建立完善规章制度22项,挽回损失122.2万元。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基础性兜底性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加大信息整合力度。及时更新完善社会救助平台信息,“金民工程”中低保特困等信息数据维护及时准确率100%。同时通过强化社会救助联动机制,加强与上级部门、本级部门及大数据中心对接,加大信息整合力度,全力维护各类救助数据准确、及时、有效。严格遵守“逢救必核”原则,落实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动态管理机制,加大核对频次并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对象。2、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放置宣传单,方便群众取阅。通过法治宣传、“三下乡”、社会救助宣传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向周边群众宣传社会救助政策。通过“最江阴”、“江阴民政”、“江阴社会救助”、“阳光惠民监管系统”等微信公众号或电脑端发布最新社会救助政策。在春节慰问红包、各村(社区)便民窗口社会救助公示单上印制二维码广泛宣传“江阴社会救助”微信公众号。通过户户通电视端对广大农村群众宣传社会救助政策。3、打造“智慧救助”平台。开通现场、手机、电话、网络等全方位申请救助渠道,通过“一站式”救助平台,让困难群众足不出户即可提出救助申请并得到及时响应,真正实现让困难群众少跑腿。利用市医保中心数据库,通过设置困难群众自付医疗费用警戒线,发挥大数据+铁脚板作用,由网格员主动对超过警戒线的困难群众进行救助需求摸排,及时发现困难对象并启动社会救助程序,践行主动发现、及早救助机制。4、尊老金问题在2019年开展专项整治后,已有效整改发放不准确问题,目前尊老金发放未发现有问题。市民政局联合财政局,已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江阴市尊老金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明确了申领和审批程序及动态信息管理。
2. 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1、积极对标省、无锡市养老规划中提出的各项目标,结合江阴实际情况,已完成江阴养老服务“十四五”规划制定。2、积极打造“一平台、一中心”建设:江阴市养老服务指挥和监管中心、江阴市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一平台、一中心”被省老龄委授予首批省老龄文明实践基地,打响了江阴养老服务品牌。3、已制定下发《江阴市养老机构运营管理考核办法(暂行)》。利用市级监管中心对机构进行考核和监管,并形成制度化常态化。
3.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1、已制定党委班子和局属党支部学习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落实。已将“为民爱民我奉献”主题活动列入2023年民政工作创新品牌。通过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支部党员大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多种途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自2022年12月22日以来,已进行过5次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利用好党员冬训等干部职工大会,切实增强全局干部群众对意识形态的思想认识。2、已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年度考核,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组织)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办考察。已制定完成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整改清单。3、利用“学习强国”平台落实日常学习教育,已通过积分榜排名统计的方式,激励全局上下自觉自发地运用新媒体平台关注国家大政方针和社会热点。利用“江阴民政”微信公众号、“江暖政”视频号,定期推送国家的大政方针、市里的各项惠民政策和民政条线的各类先进典型,已推送2篇温暖使者人选事迹,多篇“儿童关爱之家”系列活动以及《无锡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新华社报道等相关政策解读。4、已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训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2月21日,在江阴市社会组织发展中心开展了江阴市社会组织能力建设课程——社会组织财务规范化建设专题培训,进一步帮助社会组织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财务审批及管理流程,增强社会组织财务管理意识,提升社会组织面对解决财务问题的能力,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4.关于“家庭适老化改造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1、通过加强项目指导监管,自2021年起将评估方、改造方、验收方分开招标,在招标文件、签约合同中明确了具体验收流程和验收内容、验收标准,将考核结果挂钩结算资金,适老化改造全流程更具规范性;2、通过建立工作专群、台账专审,以文件明确市、镇街、施工方、验收方四方责任,台账混乱问题、时间线紊乱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5.关于“对老年人精神需求关注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2023年,老年大学相关课程已借助中国老年大学协会开发的“网上老年大学”直播平台,将线上与线下结合,在信息化教学上又推进了一步,除了实操性较强的学习模块在线下进行,其余三个模块的学习将借助“网上老年大学”直播平台自主完成,妥善改善“一座难求”的问题。
6.关于“未据实结算相关费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关于福澄颐养院的问题,已收取的五保老人保留房费用,根据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已经全部上交国库。另外,为达到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发生,民政局要求全市养老机构开展自查自纠,通过专项整治,财务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
7. 关于“公务接待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1、局党委已加强对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严格执行述责述廉、谈话诫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2、已刚性落实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负责人廉政谈话具体要求。3、已督促各党支部切实履行直接监督党员的职责。4、社会福利院支部班子自身已加强学习教育,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会计从业人员已加强学习《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正确执行相关制度。有公务接待,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相关要求执行。
8. 关于“公务用车日常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1、个别车辆登记单位与使用单位不一致的情况已经在2022年4月25日处理完毕,此后已经不存在这类问题。2、民政局已于1月31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并于2月3日前汇总好相关单位的车辆使用情况和油卡信息,共计18量,确保相关责任人以及单位主管都知晓公务用车必须做到“定车定人定卡定油品”。3、社会救助管理中心已于2023年1月30日将牌号为苏B37N08的车辆归还归属的社会团体,由社会团体负责车辆的日常使用及管理,进一步规范相关台账。4、殡葬服务中心已协调落实具体停靠点,规范通勤用车使用。
9.关于“有关费用在下属协会列支”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1、全局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意识,规范资金使用程序。所有资金使用需上年度做好预算,严格按预算执行;2、已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强化内控规范,防范资金风险,协会大额资金使用由局党委会集体讨论研究;3、厨师薪酬已向政府办申请,资金已到位。今后不会在协会账目中支出;4、老年用品展销中心列支会议餐费0.064万元已退回;5、江阴市老年宫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上载明“业务范围”包含“开设南山书场”,南山书场改造符合安全及使用需求,经局党委会决议后按流程列支,符合财务规范。经专业审计后,无账面资金的老年宫已注销。
10.关于“以协会名义招录人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1、已招录使用的2名老年用品展销中心工作人员中,其中1名工作人员已于2022年9月辞退消化,对剩余1名招录人员规范用工。后期不开展业务的协会单位不再招录人员。2、已向组织部汇报,后续将结合公务员、事业人员招聘、军转安置,有效减少机关借调下属单位人员数量。
11. 关于 “现金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1、已组织殡葬服务中心、老年大学财务人员学习《江阴市民政局财务管理规定》,明确现金的使用范围;2、已督促殡服中心财务人员做好现金日记账,收到的营业款(现金)及时缴入财政专户,出纳在保管单位现金时与个人钱款分开存放,现金定期盘库;3、老年大学的班长服务费、老师讲课费已通过银行打卡的方式发放,杜绝现金使用。
12.关于“资产处置无收益”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该笔固定资产收益已于2022年1月入账。
13. 关于“基本支出占用项目支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1、已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江阴市民政局财务管理规定》,明确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的使用范围。在今后工作中杜绝基本支出占用项目支出现象的发生。2、财务科已将业务学习列为工作重点,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学习活动,使财务人员熟练业务,精通管理,严格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合理安排支出,以部门预算规范单位支出,管好用好民政资金。
14. 关于“白条入账”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1、市社会救助管理中心已通过淘江阴公司附配送清单的方式统一进行食堂物资配送,救助二科按清单及实际物资接收入库;2、市社会救助管理中心已完善内控机制,规范物资采购流程,确保采购程序规范、物资台账明晰、领用记录完整。
15. 关于“附件无明细”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1、在上一轮巡察整改工作中,市民政局已联系有关村委提供了村委签收的慰问品签收单,并交派驻纪检组。2、市社会救助管理中心已完善内控机制,规范物资发放流程,确保采购程序规范、物资台账明晰、发放记录完整。
16. 关于“党员发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1、已对全局党员材料进行审核复查,补齐了各项材料并完善了各项记录。2、个别党员遗失的入党材料已经找回。
17. 关于“责任落实未同频共振”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1、已制定《市民政局党委为民爱民我奉献主题活动方案》并按计划开展教育。2、财务科已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财务法规学习,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3、已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领导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等“四张清单,督促各级按照清单履责。4、已出台《创新作为 担当作为 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的意见》,并开展了作风纪律专题教育。5、已进一步完善干部职工考核制度。
18. 关于“教育管理监督未协同耦合”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1、已组织党委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参加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2、对民政系统内部违纪违规行为,已按纪处理,及时予以通报。3、已要求机关科室和和事业单位每年动态排查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重要环节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点,根据排查的风险点制定针对性的防控措施。4、已由3位分管领导带队,对全局中层以上干部和后备干部进行了集中考察。5、已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负责人刚性落实了廉政谈话具体要求。
19. 关于“对群众关切问题未长效监管”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1、已组织各科室、单位学习《江阴市民政局财务管理规定》及《江阴市民政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暂行规定》(含工程招标制度),强化制度意识、责任意识;2、已督促未制定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社会救助管理中心制定《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安置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严格按细则确定资金使用范围,规范经费使用流程,目前正在和财政局社保科商量具体实施细节;3、已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督。目前财务科加大了采购项目的参与度,从项目采购意向的公布到采购履行完成进行全程参与,加大监管力度。
20. 关于“日常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1、已建立民政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制度,并落实平时考核制度。2、已制定《民政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休假制度》,制定并下发《《创新作为 担当作为 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的意见》。3、已对原《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对会员的权利义务进一步明确,将编外用工单位拨缴部分纳入工会经费收入范围,进一步规范工会福利发放制度。
21. 关于“选人用人规定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1、已严格按照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切实强化对选人用人工作的集体领导,并将长期坚持,确保在今后的党委议事规则中不再出现此类情况。2、人事议事会议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会议,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3、今后在动议干部人事方案时,就选拔任用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具体建议,形成完备的动议方案,并长期坚持。4、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民主程度,严格按照选人用人工作流程,进行考察测评,确保选人用人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30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
1.关于“谋划发展统筹布局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目前正积极对标省、无锡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编制符合江阴民政实际的“十四五”发展总体规划,目前养老条线的“十四五”规划已完成,其他条线正抓紧推进。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目前正抓紧时间推进各条线“十四五”规划制定,拟于6月30日前全部完成。
2.关于“智慧养老推进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积极推进“一平台一中心”养老体系建设架构,强化信息化、智慧化养老服务推进力度。“一平台”是指江阴市“澄颐享”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旨在协调整合各类养老服务资源、培育养老服务能率,在全市范围内实现线上线下和机构、社区、居家整个服务体系的协同互动。“一中心”是指江阴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位于青果路129号,以居家社区集中养老为基础,辐射居家,开展社区居家康复、失能护理、术后康复护理、创口护理、中西医理疗、助浴、助医、助行等服务。目前“一平台”已建设完毕,“一中心”示范中心已完成建设,试运营中。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因服务深化及技术要求,“一平台”需不断完善相关模块,如居家援助服务模块、市场化养老服务模块等。预计完成时间6月30日。
3. 关于“机构改革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1、已出台《创新作为 担当作为 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的意见》,并组织开展了作风纪律专题教育。2、已由3位分管领导带队对全局中层以上干部和后备干部进行了集中考察,通过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和全覆盖的谈心谈话,全面详实的了解了干部思想和工作情况,为局党委选人用人提供了参考。3、殡葬服务中心财务已收归民政局财务结算中心管理。4、殡葬服务中心已开始集中采购所需经营和管理物资,并加强物资管理,规范出入库管理工作。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1、《局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办法》正在抓紧制定中。2、正在积极对接市委编办,拟对部分事业单位按照“三定方案”职责再作整合。拟于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
4. 关于“一件事”办结率低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为加快提升结婚、离婚“一件事”办结率,2月23日在市政府大楼1508会议室召开了结婚、离婚“一件事”联席会议,各部门对提升结婚、离婚“一件事”办结率相关事项进行讨论梳理。会后一方面大力开展结婚“一件事”系统平台优化,将原来的结婚证前置核验改为后置分发,扩大了可申报范围,简化了流程,从源头上实现了领证后即可申报;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情况下,通过业务帮办、代办不断增加申报量;另一方面联合卫健委主动推动线上办。根据结婚“一件事”大厅登记操作手册、相关申报手册和操作视频,江阴市卫健委对社区、妇幼保健院、各大医院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和指导,在细节上下功夫,让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用心用情强化服务质量,着力解决各项办理问题。在2023年2月14日等婚姻登记高峰期,充分利用婚姻登记中心、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等办理窗口,摆放宣传牌、发放“一件事”办事指南、告知服务单等形式,引导申请人通过“一件事”平台办理相关业务,做到把“一件事”的内容家喻户晓。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
下步将持续加强宣传引导,加强部门协同,提高“一件事”办结率。主要是通过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办理质效。计划于2023年6月30日前,组织一次基层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抽调民政局、公安局、卫健委、审批局、大数据中心等力量,组成“一件事”业务办理讲师团,分片区组织村(社区)民政集中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宣讲和办理能力。
5. 关于“党委决策事项执行欠佳”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1、已加大巡察整改工作督导力度。在整改的各个关键时间节点,办公室均已做好提醒。目前所有整改项目均严格按计划推进。2、长泾殡仪馆已补齐2020年度绩效考核团结奖手续。3、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已全部实行统一结算。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食堂食材集中采购方面,已联合事业单位和机关负责人员对市内几家大超市(大润发、淘江阴、吉麦隆)进行了走访比价,综合评定后,由局党委会研究决定。拟于4月30日前完成。
6. 关于对“部分下属单位管理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1、局党委已出台《创新作为 担当作为 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的意见》,并组织开展了作风纪律专题教育。2、2021年社会福利院未与金钥匙签订书面协议,金钥匙却切实为福利院27名残疾孩子开展了康复服务。2022年8月3日福利院邀请江阴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评估专家组成员来院为院内28名儿童开展康复效果评估,总体效果评估较好,评估专家建议继续开展康复训练。2021年康复训练活动经费经市残联康复康复科审核,并报民政局党委讨论通过,福利院于2022年12月份结算2021年度康复经费余款合计46.348万元给金钥匙。目前经政府采购招投标流程,福利院于2022年11月15日和中标机构金钥匙签订院内残疾儿童康复协议,于11月21日起由金钥匙继续为院内儿童开展康复服务。3、2021年起,原福彩中心未再与第三方续签服务合同。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1、《局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办法》正在制定中。2、已加强花山殡仪馆物资管理工作,完善物资管理规章制度,强化物资出入库台帐资料登记工作,责任落实到人。结合花山地域殡葬设施一体化建设项目,逐步改造供水系统,目前原办公楼、休息楼部分已改造完成,其它部分也将根据实际情况加紧履行。
7. 关于“社会治理基础构筑不牢”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已对照中共江阴市委办公室、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居)民委员会盖章证明事项清单》《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工作事项清单》和《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的文件精神,梳理出了涉及的27个相关部门74条职责,理出了对应事项清单。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计划2023年上半年,以江阴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督促各部门、各镇街对不在“三份正面清单”内以及不应出具证明的事项,各部门、各镇(街道)不得转嫁村(社区),不得擅自将村(社区)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招商引资等事项的责任主体。拟于8月30日前完成。
8. 关于“社会组织日常监管乏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1、 3月初已通过公务系统向涉及的28家业务主管单位、镇街及3个民政局相关科室分别发出了《关于商请进一步做好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的函》,通报2021年年检未参检、不合格、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进展等情况,加强协同配合,共同督促所属社会组织认真对待、按时完成年检补录及实施整改,并引导多年未活动、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依规履行注销程序。同时加强业务科室人员执法业务学习,并购置了执法记录仪,对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同时,积极动员“僵尸型”社会组织办理注销,今年以来,共注销“僵尸型”社会组织21家。2、已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下发了《江阴市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指导性意见(试行)》(澄民字〔2022〕91号),将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结果与作为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重要依据,同时将评估结果与慈善“善客”项目、儿童关爱之家运营等挂钩,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参评积极性。目前,全市获得等级的社会组织占比由2022年初的27.16%提高至53.72%。去年11月、今年2月,社会组织发展中心会同第三方运营机构分别组织了“善治家园”项目、社会组织财务规范化建设培训,为社会组织培育工作提质增能。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1、目前正在进一步梳理僵尸型社会组织名单,做好各项会议准备,拟于6月30日前牵头召开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联络员会议,进一步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在年检评估、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各类专项整治活动中形成工作合力,跟进困难问题解决进度,提升综合监管水平。由于我局社会组织执法水平低、执法力量不足、执法经验欠缺,业务科室采取了“边实施边学习”方式,及时请教市司法部门和上级民政部门,并暂时由局其他科室持证人员协助办案,拟于4月底前完成首例社会组织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及案卷归档工作。同时,全力推动“僵尸型”社会组织办理注销,争取年底前整治率达到50%。2、下步将组织好评估培训、咨询辅导和专家现场评审,加强对申报3A以上社会组织的咨询指导,提升申报组织参评质量和运作成效。力争年底前获得等级的社会组织占比达到55%,提前达到省“十四五”规划既定指标。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优化调整力量,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社会组织发展中心的培育孵化、镇街公益坊提供能力建设等工作,待人员调整到位后进一步实施并长期坚持,推动市社会组织发展中心切实发挥作用,全市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水平有效提升。
9.关于“社区用房、养老用房监管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在2022年第四季度,已将住建局认定的84处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分批分期实地拍照验证,将社区使用、出租、闲置、居民自行车库或挪作他用的逐一标注。此84处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实际由澄江街道资产管理中心管理监督,分配使用。2023年2月,再次梳理84处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实地勘探情况,对接澄江街道社区科,要求其对管辖区域范围内所有村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排,了解每一处用房的实际使用情况。澄江街道认真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对所有涉及的办公服务用房造好底册,标注使用途径,逐步整改。3月,已对接澄江街道资产管理办公室对国有资产的84处住建局认定的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底册核对校正,且就后期管理提出了本部门的建议和意见,要求澄江街道在日后的管理使用过程中明确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的使用范围,并报告街道党工委社区办公服务用房使用和管理的特殊性和原则性,确保社区用房用到实处。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3月下旬,我们将主动对接住建局相关业务科室,对84处社区办公服务用房进行专项了解,真正厘清84处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是否为真正意义上的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同时向江阴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理出全市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实际名单。同时,尽快召开成员会议,研讨社区办公服务用房使用管理相关事宜。对照中共江阴市委办公室,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城市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督促澄江街道对社区办公服务用房专房专用。拟于8月30日前完成。
10. 关于“安全管理责任不明晰”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具体要求,清晰安监科与各业务科室职能定位,已于3月初通过签订责任书的形式,明确了各业务科室安全监管责任,做到了清单明责、照单履责; 加强专委会成员单位联动,3月7日至8日,会消防大队、城市管理局对全市23家养老机构进行了全覆盖安全检查,根据发现问题属性,各自发力、督促整改。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刚性落实专委会每年召开工作会议不少于两次的要求,第一次专委会工作会议已经3月30日召开,下步将按计划召开第二次专委会工作会议。
11. 关于“事业单位安全设施完善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1、长泾殡仪馆纸棺加工场所已于2022年11月16日加装了消防楼梯,并督促厂家对每天产生的木屑、纸板等废料日产日清。2、社会福利院已于2023年2月3日请专业人士使用检测设备对全院进行了彻底检查,未查找到漏水点。2023年1月因锅炉损坏,请人维修,更换了零配件,维修后连续两月院里用水量重回600吨左右,判断2020年10月起用水量暴增至900吨/月,可能就是安装锅炉后漏水导致。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1、长泾殡仪馆消防设施改造工程已进入招标程序,招标完成后即可实施。拟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2、鉴于花山殡仪馆即将拆除改建,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老化电力线路。拟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3、关于福利院儿童住宿区未安装喷淋设施问题,已请福利院维保单位做了安装喷淋估算,并向市政府办申请经费250万,如经费核拨将尽快安装喷淋设施。拟于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4、老年大学已与江阴教师发展中心(老年大学隔壁单位)初步对接,下步将与市教育局进行协调。拟于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
12. 关于“养老机构安全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1、“制度防”方面,已制定《江阴市养老机构运营管理考评办法》,通过该考评办法加强对养老机构的安全监管和监督检查,并与等级评定和运营补贴挂钩,在制度上充分明确养老机构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同时,借助安全专委会力量,联合多部门,强化对机构检查和帮扶的力度。2、“技防”方面,已利用江阴智慧养老指挥监管中心加强对机构日常安全监管。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人防”方面,积极对接上级业务条线和消防大队,同时督促机构统筹工作安排,确保报名消控证考试人员今年能顺利参加考试。拟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
13. 关于“保密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已做好日常局机关收(发)文登记管理、文件传阅(借阅)管理、计算机使用管理等制度,严格把好文件的入口关和出入关。对档案室、办公室等重要场所及存储文件资料的箱柜实行了定人、定岗、定责、定制度,加强了管理。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拟于近期开展保密法规学习教育。
14.关于““银龄助餐”项目隐患较多”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1、已重新修订助餐考评细则,对无证无照经营商“一票否决”(取消运营资格),彻底杜绝无证无照经营问题。该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运营商已于2022年7月份领取运营执照。2、已升级改进助餐系统,规范代领审批流程和配送费收取。通过“面部扫描”确保按照实际到助餐点用餐人数进行补贴,自2021年9月份启用“面部扫描”助餐系统,助餐情况得到有效监管。3、通过88012349养老服务热线,了解和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助餐需求。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针对代领问题,2023年1月5日江阴市指挥和监管中心平台对接沟通会议上,要求增加助餐监管模块。针对助餐配送费问题,了解各乡镇街道收取代领配送费的基本情况,督促属地落实责任,规范送餐标准,杜绝高收费乱收费。拟于6月30日前完成。
15. 关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1、已强化反馈渠道,基层民政科群每月通知提醒,要求各民政科对站点强化核实。2、已完善考核机制,按照《江阴市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运营评估表》,要求“所有功能区正常开放,有年度工作计划与活动安排,各项活动组织开展有记录”。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1、已梳理100家待安装监控站点名单,要求尽快完善网络状况,预计完成时间4月30日。2、江阴市智慧养老指挥监管平台新增“居家站点”模块,要求各站点上传活动计划、活动照片等,系统调整细化中,预计模块上线时间4月30日。
16.关于“居家养老援助服务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1、充分发挥江阴市养老服务指挥和监管中心“一平台”作用,通过平台养老服务热线88012349满足老人呼入各类需求,实现各类需求“0拒绝”。2、已制定并施行《江阴市居家养老援助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考评办法》及《江阴市居家养老援助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考评评分表》,要求丰富服务内容并加强媒体宣传情况、微信公众号运营,督促各机构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效,扩大社会效应。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针对服务质效较低的问题,援助服务商将逐步开展2023年老年人能力和需求评估的调研(2022年针对新增80周岁老年人),了解老年人身体能力状况、援助服务需求;养老护理员相关技能培训也将按照培训方案开展。预计完成时间6月30日。
17. 关于“殡葬管理亟需破局”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1、已印发《关于深化红白理事会建设的通知》,相关工作有序推进,村(社区)红白理事会组织覆盖率100%,制定工作制度和办丧引导标准,对丧户加强文明治丧宣传告知。2、市殡仪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赴社区试点推广集中守灵业务,宣讲文明治丧政策,倡导移风易俗,自去年运营以来,中心累计服务丧户486家。3、2022年底以来,皮弄村花山北侧周家湾区域有群众违规新建墓穴4个,其中2个墓穴有墓碑信息,2个无墓碑信息。江阴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于2023年2月22日下发整改通知并及时跟进。4、加强对璜土镇历史埋葬点区域违建喜穴整治督导,拆除全部喜穴6座,要求属地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后续管理。会同澄江街道开展花山北侧区域巡查,发放整改通知书,1例违规安葬的骨灰已迁移。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1、挖掘现有资源,扩大墓穴供给。发挥花山公墓龙头作用,年内主要对花山公墓内部10亩左右空地的设计开发建设,预计两年内建成墓穴约5000套,满足群众安葬需求。同时协调相关部门,调整花山公墓区域的国土空间规划,主要对花山公墓墓区范围内毛竹林地、花山公墓墓区范围外废弃的烟花仓库等地块,调整为殡葬规划用地,拓展墓穴可持续发展空间。整改落实到位时限为2023年12月30日。2、加快改造步伐,全面提升公益设施。全面落实《江阴市殡葬设施改造提升实施方案》,集中推进市级纪念堂建设,完成1万个骨灰安放格位。指导新桥镇搞好安葬(放)、守灵等为一体的基层殡葬服务试点,以点带面,推动公益设施建设,2023年上半年完成试点现场推广会。协调资规、农林、财政等部门,帮助各镇(街)解决公益性公墓土地空间资源不足、财政保障跟不上等问题。集中指导夏港、申港、璜土、月城等镇(街)改造工程的设计、立项、招标和资金保障等,促成项目早日落地。结合为民办实事工程,逐步推进全市落后纪念堂内部格位改造,计划2023年完成2家,2024年底完成3家,2025年改造到位。将殡葬设施改造提升纳入对镇街年度民政工作考核范畴,推进情况按季考评通报,压紧压实属地责任。整改落实到位时限:现场推广会2023年6月30日完成,设施2025年年底完成。3、倡导文明办丧,集中治理违规治丧。加大文明办丧引导力度,结合清明等时机,做好法规政策宣贯和文明办丧宣传。规范落实集中文明办丧奖补政策,引导群众特别是集中小区居民至守灵服务点治丧。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作用,把乱搭灵棚、噪音扰民等违规行为纳入村规民约禁止范畴、纳入白事操作标准,2023年操作标准制定率达90%以上。加强殡葬行业自律意识,制定《江阴市文明办丧指引》,倡导文明殡葬新风,加强行业监管。加大违规行为的监督纠治力度,拒不整改的,移交属地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查处。整改落实到位时限为2023年12月30日、长期坚持。4、规范公墓管理,严惩违规行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公益性墓区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澄殡改﹝2020﹞2号),坚持定期现场巡查、每季村财务报告等制度,以村集体公墓为重点对象,加大公益性公墓全过程有效监管,核查非常规项目资金财务收入,及时发现查处违规建设。以12345、精网格等为基本载体,以各镇(街)民政办热线电话为基本网络,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梳理分析问题线索,对违规建设经营、乱埋乱葬等,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查处。按照殡葬改革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协同相关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查处过程中出现违规的党员干部移交纪委处理,保持对违规建设经营、乱埋乱葬行为查处和整治的高压态势。整改落实到位时限为2023年12月30日、长期坚持。
18. 关于“住宅小区名称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根据上级通知要求,住宅小区名称管理问题由市住建部门归口负责。地名移交工作,目前已经连续联系了住建局3欠,暂时还没回复(估计他们还没明确具体负责部门),移交时间可能需要适当延后。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继续和住建局对接,做好地名移交工作。拟于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
19.关于“超发养老机构运营补贴”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已于2022年12月12日下发《关于追回部分养老机构运营补助资金的通知》,要求涉及多发超发的养老机构下达资金追回文件。截至目前,涉及的相关资金已全部追回。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为形成问题解决的长效机制,召开会议决定在江阴市智慧养老指挥监管平台已新增“入院评估”模块,后续系统开发上线、相关信息录入均在有序进行中。拟于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
20.关于“重复结算居家养老服务费用”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对已享受长护险服务的援助对象,在服务界面上,涉及到与长护险服务重复的项目,由系统设定不可选,从而杜绝服务内容重复享受的问题。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目前处于系统后台技术人员开发设定和导入长护险数据阶段。拟于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
21.关于“违规或超范围列支费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1、原福彩中心(现并入社会救助管理中心)因工作需要,为市场一部的管理员办理了电信业务套餐,用于各片区管理员与福彩站点的电话和微信群联系,保障全市各福彩站点投注机的维修、维护、日常巡查、安全检查等外勤工作。针对巡察报告指出的“原福彩中心使用公款为职工办理通信套餐并瞒报漏报”问题,市社会救助管理中心责成福彩管理科对照要求开展自查,并梳理相关情况。2023年1月9日、1月11日分别向派驻纪检组、市财政局社保科进行了汇报。2、市社会救助管理中心福彩管理科使用中国移动的GPS定位系统对片区管理员因工作需要使用自驾车的里程数进行核对补贴。经与江阴移动公司联系,确认该系统目前只能设置整点时段,暂无法按上班时间段计算里程,江阴移动公司已向生产厂商反馈,尚未确认系统是否能进行个性化调整。据此,市社会救助管理中心拟改变原有手工记录的方式,通过信息化手段进一步规范补贴里程的计算,目前已在小范围测试福彩销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3、长泾殡仪馆驾驶员在遗体运往外地回来报销时,报销金额中含里程补贴,2019年5月是最后一次,共发放265元里程补贴。之后未再有此类情况,驾驶员的里程补贴均在年终增量绩效考核奖中规范发放。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1、为保障福彩销售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各片区管理员与各站点间的沟通联络,市社会救助管理中心拟申请保留通信套餐,并对工作用电信套餐加强日常管理:一是定人定号,明确电信套餐使用人员,并登记管理员所使用的手机,建立抽查记录台账;二是电信套餐仅限管理员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保持与站点间的联系使用,不得用于其它用途;三是电信套餐实行包干,按每月100元套餐费执行,以电信账单为准,超出部分由管理员个人自理。(时限:2023年6月30日,长期坚持)。2、结合福彩销售服务行业的特点,进一步加强对片区管理员的日常管理,完善站点自主申报、中心接单派单、管理员出勤、站点签到签离、中心回岗确认的工作闭环,通过中国移动车务通与福彩销售管理信息系统相互验证的方式,准确核算管理员因外勤使用自驾车的有效里程,确保补贴发放规范、合理、科学。拟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
22.关于“未督促基层慈善分会单独设立账户”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已全面开展问题自查,对全市17个镇(街道)慈善(分)会的账户设立和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梳理。截至2023年3月13日,全市17个镇街中,徐霞客镇、新桥镇、长泾镇、顾山镇4个镇街已开设慈善(分)会独立账户,其余13个镇街尚未开设慈善(分)会独立账户。2023年2月10日下午,组织各镇(街道)慈善(分)会专职人员召开线上视频会议,专题部署账户设置的相关准备工作,明确慈善(分)会设立专户的工作要求,对具体操作进行简要说明。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
1、计划组织召开由各镇街分管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向镇(街道)慈善(分)会通报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明确设立账户的相关工作要求并开展对镇街慈善(分)会的专项审计。2、分类实施问题整改,一是已开设专户并独立运行的镇街,要求规范资金使用并做好年度审计;二是已开设专户未独立运行的镇街,要求镇街慈善(分)会与属地财政部门沟通,做好应收资金的核对与回收,实现慈善(分)会账户的独立运行;三是尚未开设账户的镇街慈善(分)会根据工作要求开设账户,对在整改时限内还未开设账户的镇街,暂停资金往来,通过在市慈善总会账户下设镇街子账户的方式对拟拨付至相关镇街使用的慈善资金进行统一管理。(时限:2023年6月30日)3、督促各镇街进一步完善慈善(分)会组织相关内控机制并执行年度审计制度,规范基层慈善账户管理,加强慈善捐款使用监管。拟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
23.关于“未建立项目管理制度”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1、市慈善总会已修改完善了《项目管理制度》、《定向慈善资金捐赠使用管理规定》,并于2022年10月13日提请四届二次会员大会暨四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2、市慈善总会已于2023年2月上旬启动定向捐款专项审计工作,聘请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开展专项核查,以907.26万元定向捐款为基础,全面核对近十年定向捐款的收支情况。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针对专项审计时间跨度较长以及期间人员调整较多等情况,市慈善总会将积极调配人员,配合第三方加快推进核查工作,确保按时完成限定性资产与项目收支准确匹配。同时,进一步落实好项目管理及定向捐赠相关制度,保障项目规范运行。拟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
24.关于“招投标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1、已组织殡葬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江阴市民政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暂行规定》。2、2023年殡葬服务中心已与江阴市直属机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2023年殡葬服务中心工程及采购项目已排计划表,其中花山公墓清明节值勤保安服务、清明节值勤快餐服务、清明节环境布展三个项目已完成招标。鲜花采购项目将按计划实施,拟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
25. 关于“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1、已制定《市民政局党委为民爱民我奉献主题活动方案》,将年度重点工作全部纳入党建工作范畴,确保工作成效。2、上半年已召开1次党建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会,每月至少检查1次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年底按照计划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拟于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
26.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1、已刚性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规定动作。2、从2023年1月开始,每月下旬集中收缴党费,每月通报“无锡先锋”智慧党建平台完成情况。截至目前各支部均能按时完成党费收缴和“三会一课”上传。3、局党委已利用利用日常检查督导时机,对各支部党务工作人员进行“一对一”指导。4、已编制《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流程图》,编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手册》,指导社会组织功能型党支部等开展党建工作。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推动打造市社会组织发展中心党建阵地,组织开展党建培训、主题党日活动、党建示范点参访等活动。做好入驻组织党支部建设调查统计,拍摄入驻组织党组织活动宣传片,推广先进经验,宣扬“党建引领社建”工作成效,营造良好氛围。拟于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
27. 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待优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1、已推进民政年轻优秀后备人才库的常态化使用。2、对因业务工作需要而借调局机关的事业单位人员,建立民政系统内挂职培养机制,挂职期为1年一轮。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1、为加强年轻干部日常教育和跟踪培养,拟组织第三期“青年民政”培训。2、拟新招录1名公务员。拟于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
28. 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和审核工作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已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从严管档长效机制,对于干部档案中一些重要材料未归档、部分进档材料不规范等情况进行补齐。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拟于今年6月份前将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的档案移交给人社局进行统一管理,其他人员的档案也将送至人社局按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要求进行统一装订,严格档案查阅借阅审批制度,确保今后不再出现缺张少页情况。拟于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
29. 关于“系统内部借调情况严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1、已推进民政年轻优秀后备人才库的常态化使用。2、对因业务工作需要而借调局机关的事业单位人员,建立民政系统内挂职培养机制,挂职期为1年一轮。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1、为加强年轻干部日常教育和跟踪培养,拟组织第三期“青年民政”培训。2、拟新招录1名公务员。拟于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
30. 关于“殡仪馆零钱收集处理”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殡仪馆已加大零钱处理力度。经与银行协商,长泾馆每月处理零钱10余袋。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目前所有殡仪馆零钱均交银行清点处理,不再将零钱兑换给内部职工和社会人员,同时协调银行加快零钱处理速度。拟于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无
(四)交办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1.关于“未督促基层慈善分会单独设立账户”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全面开展问题自查,对全市17个镇(街道)慈善(分)会的账户设立和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梳理。截至2023年3月13日,全市17个镇街中,徐霞客镇、新桥镇、长泾镇、顾山镇4个镇街已开设慈善(分)会独立账户,其余13个镇街尚未开设慈善(分)会独立账户。2023年2月10日下午,组织各镇(街道)慈善(分)会专职人员召开线上视频会议,专题部署账户设置的相关准备工作,明确慈善(分)会设立专户的工作要求,对具体操作进行简要说明。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1、计划组织召开由各镇街分管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向镇(街道)慈善(分)会通报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明确设立账户的相关工作要求并开展对镇街慈善(分)会的专项审计。2、分类实施问题整改。一是已开设专户并独立运行的镇街,要求规范资金使用并做好年度审计;二是已开设专户未独立运行的镇街,要求镇街慈善(分)会与属地财政部门沟通,做好应收资金的核对与回收,实现慈善(分)会账户的独立运行;三是尚未开设账户的镇街慈善(分)会根据工作要求开设账户,对在整改时限内还未开设账户的镇街,暂停资金往来,通过在市慈善总会账户下设镇街子账户的方式对拟拨付至相关镇街使用的慈善资金进行统一管理。(时限:2023年6月30日)3、督促各镇街进一步完善慈善(分)会组织相关内控机制并执行年度审计制度,规范基层慈善账户管理,加强慈善捐款使用监管。(时限:2023年6月30日,长期坚持)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全局上下围绕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了全面政治体检和补课,进一步深化了对政治巡察的认识,切实纠正了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力彰显了巡察的震慑作用。但是对照市委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待,整改落实中还存在责任落实不够有力、整改进度受客观因素影响而滞后等问题。局党委清醒认识到,巡察整改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持续发力、长期整改。下一步,民政局党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对党负责、对民政服务群体负责的精神,全力以赴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整改工作改到位、改彻底,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动态调整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年度计划和责任清单,切实把党的建设责任传导到“神经末梢”、任务落实到“基层细胞”,推动主体责任真正成为“硬任务”。提高政治能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十六字”方针,认真落实《党委班子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突出会前酝酿和跟踪督导环节,确保党委会决议落地落实,不断强化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是扛起发展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民政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弱有众扶”、“老有颐养”、“幼有善育”、“管理创新”、“减负增效”、“公共服务”等方面,不断加强“智慧民政”建设,加大民政信息数据整合入库力度,提升民政服务保障精准度。通过打造弱有众扶精准保障高地、完善老有颐养养老服务体系、创响未成年人保护特色品牌、构建多元融合基层善治格局、提升专项社会事务服务能级等多方面举措,切实提高民政服务对象幸福感、获得感。
三是夯实事业根基,推动政风行风不断优化。坚持挺纪在前,牢树规矩意识,严格落实新修订各项内控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强化风险防控,进一步规范部门权力运行,保证各项权力运行做到事前风险可控,事后轨迹可查。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基层一线,深入民政服务对象,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做好民政服务,着力解决好基层和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严格执行干部工作有关规定,刚性落实重点岗位轮岗,任职换岗等具体要求,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干部职工职业素质教育,不断砥定拾级而上、创新发展的有力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861523;邮政信箱:江阴市澄江中路9号民政局办公室(收)。
中共江阴市民政局委员会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