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2年8月8日对市医保局党组进行巡察,并于2022年12月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的“学习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主动,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不够完善,日常监管存在漏洞,行政执法力量薄弱”“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压得不够实,党建工作谋划不足”等三个方面14个问题,局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第一时间传达贯彻市委许书记在基金监管报告上的批示要求,切实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将整改工作作为严肃政治任务来抓;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层层压实责任;深刻进行检查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重点在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民生责任、改进监管体系、强化党建引领上下功夫,细化分解39条整改措施,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完成时限,挂账销账推进整改落实。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8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监管‘防护网’织得不牢”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已完成。
2.关于“监督检查实效不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已完成。
3.关于“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尚存较多漏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严格规范和改进协议管理。已执行无锡大市统一的各级各类医药机构行政协议文本。在协议制定过程中,针对日常管理发现的问题,向上级医保部门提出切实可行的修改意见。
(2)及时组织签订医保协议。市医保基金管理中心于2022年12月组织837家定点机构集中签订2023年度服务协议,2023年1-3月又陆续组织15家新增定点机构签订协议,签约率达100%。
4.关于“医保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大,回应社会关切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①常态化开展医保宣传“六走进”,上门走访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中医外科医院以及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召开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共济座谈会,加强工作沟通,听取意见建议;面向定点机构医保工作人员、各镇街医保经办人员、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医保政策培训12场、1621人次。②完成“江阴医保”微信公共服务平台改版升级,增加“在线咨询”“药价查询”等功能。编发微信宣传10期,及时将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新版药品目录实行、国家药品集采等新政策推送给参保群众,综合运用微视频、动漫、图文等多种方式进行解读;修订印发医保政策宣传手册1.5万份、操作手册400份,促进理解掌握。
(2)持续改进医保经办服务。①今年以来已组织经办人员业务培训6场245人次,开展经办机构集中学习活动2次;实行窗口工作人员晨会制度,进一步强化作风养成、提高服务水平。②参加市12345工作汇报交流,邀请市城运中心座谈,围绕进一步加强协同联办进行沟通交流;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落地前后,选派组员驻点12345热线中心进行现场指导,提高12345热线的直接答复率。
5.关于“作风建设缺乏‘根治顽疾、抓铁有痕’的决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持续深化“三转一提”,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局党组会议先后3次听取各业务条线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医保定点准入、解除情况,加强工作统筹协调;研究制定上半年重点工作KPI表,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闭环。组织学习“江阴好人”典型事迹,将上年度各类表彰奖励情况梳理编入年度医保画册,局领导分别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谈心谈话,提振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精气神。
(2)加强干部能力锻炼与绩效考核。坚持因事择人,选准配强医保中心副主任、参保管理科科长人选。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制定《江阴市医疗保障局行政科室、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落实干部三项机制和公务员平时考核机制,将干部日常表现、平时考核成绩与年底考核评先挂钩,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6.关于“选人用人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1)加强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争取上级支持,新招录3名参公人员,有效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发布“医路同行 澄彩青春”干部成长计划,办好“医保先锋”微课堂青年讲堂,选送1名年轻干部到乡镇蹲苗、推荐1名干部到上级医保部门挂职、6名干部参加中青年干部培训和初任培训、10名年轻干部到两定机构跟班学习服务,促进年轻干部尽快成长成才。
(2)从严执行干部人事工作规定。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干部任用条例》《江阴市干部选拔任用事前报告和全程纪实办法》。结合编制公务员年报、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年报,更新维护干部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信息。全面核查部门成立以来14份选任用人全程纪实材料,对其中6份未严格落实“一人一档”要求的完善“一人一档”、8份填写要素不齐全的补充纪实材料。对存疑干部档案进行复核,向相关部门调取干部出生年月证明、参加工作时间等准确信息。制定《江阴市医疗保障局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
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已完成。
8.关于“巡察、审计等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紧盯问题督促完成整改。已对巡察发现欠缴生育保险和补充保险的8人完成缺失险种补收,并通知相关单位缴纳费用4810.06元。在此基础上举一反三,每月检查参保单位是否缺少生育保险和补充保险的参保人员,如发现缺失险种进行补收,1月查出2个人已补收,2月和3月比对未发现。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6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
1.关于“谋划推进医保高质量发展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1)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1月10日组织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指导。1月10日、12日,结合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贯彻市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工作会议精神,学习领会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牢把握医疗保障工作的正确方向。
(2)①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分别于1月10日、3月10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2次、2月份组织自学1次,2月中下旬集中调研3次,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全国两会精神、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已完成《加强对上争取医保督查激励》《发挥医保基金激励作用促进“三医”协同改革》2个课题;围绕医保“为人民群众全生命周期健康保障提供服务”“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供更多助力”“构建法治化规范化体系化人性化医保基金监管格局”等课题进行调研,上门听取市中医院、中医外科医院建设需求。②贯彻无锡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门诊特殊病保障等政策规定,先后出台《关于配合市级医保待遇统筹工作调整我市有关医疗保障政策的通知》《关于印发江阴市基本医保门诊特殊病认定和服务机构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提高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锡政办发〔2022〕97号),稳妥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自1月1日起平稳实施。积极协助“江苏医惠保1号”、“医惠锡城”等普惠型补充商业医疗保险落地,2022年11月成立“江苏医惠保1号”项目落地实施工作专班,制定项目实施推进方案,督促指导共保体公司推进项目落地;配合做好宣传发动、保费划拨等工作,满足广大参保群众多元医疗需求保障。③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本市提供住院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已全部纳入DRG实际付费。进一步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根据省级医保精算模型开展2023年度医保总额预算编制。健全协商谈判机制,组建医保基金总额预算集体协商成员库,并按规定开展总额预算集体协商,提升医疗机构在总额预算编制过程中的参与度。组织DRG培训,进行基金运行分析,对部分医疗机构加强指导督促。④深入推进“15分钟医保服务圈”建设,将单位参保登记等17项高频医保服务事项延伸至镇街办理,其中10项业务进一步延伸至村(社区),已通过省级示范县(市、区)考核验收。2023年再新增4个“15分钟医保服务圈”省级示范点建设单位。完成“江阴医保”微信公共服务平台改版升级,在两家三级医院实现医保移动支付。
(3)①召开药品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联席会议,调整会议成员,就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明确要求。②落实参保征缴业务协同联动机制,和税务、人社联合认定、向社会公开发布2批535家非正常户(欠费)名单。落实对未参保、断保和停保人员参保缴费提醒,累计编发提醒短信7万条。与人社部门联动,按规定对服刑人员的医保待遇及时进行停保处理。与人社部门联动,对人社劳动监察结案但单位未办理医保补缴的,2月通知补缴9人次、3月通知补缴2人次。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4月30日前,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确定中心组成员调研课题并推动研究交流。6月30日前,依据省级精算数据,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继续定期进行医保基金运行分析,及时向相关医疗机构反馈情况、加强跟踪指导。
2.关于“部分业务外包后管理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正在推进中。
3.关于“考核实效体现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细化落实《无锡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考核办法(试行)》,明确考核分工,由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牵头,财务和基金监督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市医保基金管理中心等多科室共同参与,充分考察日常管理、基金监管等各方面工作表现,切实提升考核实效;组织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2022年度考核。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计划5月30日前完成2022年度定点医药机构考核工作,6月30日前根据年度考核总分确定各定点机构扣款比例,组织年终费用清算。
4.关于“依法行政谋划不足,疲于应付”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正在推进中。
5.关于“党建工作统筹谋划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1)加强党建工作谋划部署。传达学习全省医疗保障工作要点,将党建工作纳入医疗保障年度工作要点统筹考虑。
(2)认真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已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2次、自学1次、集中调研3次,完成《加强对上争取医保督查激励》《发挥医保基金激励作用促进“三医”协同改革》2个课题;严格过好基层组织生活,开展党员冬训,支部书记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踔厉奋发推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带头讲授党课;以党小组为单位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二十大精神、两会精神,制定年度“医保先锋”微课堂计划。严密组织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抓好问题整改,做好各项会议记录。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①6月30日前,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以及上级医保工作要点,统筹制定本级医保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要点,推动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②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抓好贯彻落实。
6.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未层层压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①已于3月20日印发工作方案,组织全员全流程岗位廉政风险排查。②加强廉政教育警示,春节前集中开展整治酒驾醉驾专项警示教育,对党员干部进行集体谈话提醒。将党风廉政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党组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增强干部廉政意识。③根据实际需求修订维保协议。已于2022年签订补充协议,将信息化维保合同服务内容调整为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运维相关工作。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①做好廉政风险点梳理汇总,提交局党组研究,确定系统内廉政风险防范工作重点。②组织签订廉政责任书,认真谋划开展“5﹒10思廉月”活动。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进一步把握新时代医保工作新要求。扎实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贯彻新发展理念,适应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科学制定年度医疗保障工作要点、重点工作计划,组织召开年度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切实将上级决策部署和医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
(二)以医保基金监管依法规范年为牵引,着力健全法治化、规范化、体系化、人性化的医保监管工作格局。坚决贯彻许书记批示要求,纠治行业乱象,继续完善多部门配合、协同监管的综合监管制度。坚持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及相关实施细则为遵循,规范行政监管执法。出台《江阴市医疗保险服务医师暂行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医保医师在基金使用中的“守门员”作用,促进监管关口前移。将监管结果与机构考核、信用管理等挂钩,加强综合运用,增强监管震慑力。
(三)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精心谋划部署年度党建工作,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以及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班子成员学习调研,在学用一致上下功夫;持续落实好“医路同行 澄彩青春”年轻干部成长计划,在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上下功夫;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在牢牢掌握意识形态斗争主动权上下功夫;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在端正作风、筑牢底线上下功夫,为医保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8020215;邮政信箱:江阴市长江路141号江阴市医疗保障局1213办公室;电子邮箱jysylbzj@163.com
中共江阴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