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2022年12月2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面反馈巡察情况。
2022年8月8日至11月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应急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巡察组强化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巡察重点,研判政治生态,听取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综合情况汇报和相关专项汇报,组织开展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专项检查,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巡察指出,近年来,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落实安全生产监督责任,积极探索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着力推动应急管理体制改革,内控制度逐步健全,政治生态稳步向好,连续三年被表彰为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先进单位,2021年获评“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巡察中,市委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能力有所欠缺,“主动跨前一步”的服务意识不强,推动各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办法不多,履职重心不够平衡,安委办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仍需加强,党委“三重一大”决策不规范。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履行不够到位,行政执法仍存短板,监督检查质效不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对安全领域密切相关的服务各方缺乏规范引导。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未抓紧抓实,项目经费审核把关不严。党建工作重视不够,作风建设严抓严管仍需发力,干部队伍战斗力不足,意识形态工作未严格落实,巡察、审计整改不到位。同时,市委巡察组收到反映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
巡察意见和整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职能转变,履行牵头抓总责任,提升应急管理效能。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严明纪律规范,加强廉洁警示教育,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党建工作新要求,加强应急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履职尽责能力水平。四是狠抓巡察整改,全面转化巡察成果,推动江阴应急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为江阴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县域示范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