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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10-21    来源: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浏览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2年3月3日至6月17日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并于2022年7月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针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为切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住建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协调沟通整改落实具体事项。认真准备、严密组织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召开整改落实推进会,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工作。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1.关于“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研究不够深入,学习成果不能很好转化为履职实践的强大动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今年以来,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通过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围绕市委“南征北战、东西互搏”总战略,立足全局重点工作,持续推进“暨阳红一盟红江阴”基层党建三年行动,以党建联盟为载体有序推进“坚持四心融入式党建  打造建设工程数字化管理风景线”书记项目落地见效,以加强党务工作“四严四实”规范化长效化建设为契机,开展基层党建深化提升专项行动,争创“双强双优”五星级党支部。

以“喜迎二十大”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时代”专题党课宣讲活动,局党委班子成员进机关、事业单位支部进行党课宣讲,引导支部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员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组织“喜迎二十大 共赴新征程”演讲比赛,努力构建积极向上充满正能量的文化氛围。围绕“学习二十大、勇担新使命”主题,组织各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订阅《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简史》、《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百年初心成大道党史学习教育案例选编》等学习资料下发给各党支部督促全体党员深入学习,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党员主动学,常态化系统性抓理论学习,通过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政治信仰,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切实把理论知识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践成果。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以党建引领赋能,聚焦重点工程建设,凝心聚力促发展,谱写住建事业新篇章。

2.关于“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途径上,思想还不够解放,应对发展难题创新力度还不够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深入企业一线和项目工地现场,宣传党和国家、各级党委和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方针政策、措施意见,面对面为企业开展资质申领升级、促进规范管理、解决合理诉求等服务。利用协会开展企业调研等机会,鼓励企业牢固树立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的理念,积极参与江阴城建事业,自觉加强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等应用,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引导行业创新、绿色、低碳发展,提升建筑业对全市经济发展的贡献份额。着力营造行业争先创优良好氛围,完成制定市重点骨干企业(建筑业企业)评选办法,指导建筑业行业协会制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经理、优秀建造师等评选办法,组织上报2021年度市重点骨干企业8家(已评定),组织评定2021年度建筑业优秀企业13家、优秀企业经理10人、优秀建造师6人。

3.关于“在补齐城建短板、完善城市功能、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上缺少战略视角,道路微循环不够畅通、‘断头路’与‘肠梗阻’等现象较多”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与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积极对接,并重新梳理储备项目、三年计划项目清单,并按照轻重缓急和中长短期有效结合的原则适时予以了调整;已将三年计划项目塘前路、林荫大道等项目多途径落实建设资金来源,经市政府批准,分别追加列入年度计划项目和年度城市更新项目,现已启动设计工作,争取年内开工建设;已进一步对接征收办、属地街道,加快林荫大道、河东街区规划道路及运河公园三期南段涉及飞达驾校搬迁等前期拆迁清障事宜,力争尽快腾让施工作业面。

4.关于“南征北战、东西互搏、工业园区改造中一些住建领域配套保障机制跟进还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进一步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南征北战、东西互搏”工业园区改造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住建领域配套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好协调、牵头、推进作用,坚决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1)再次深入学习“南征北战、东西互搏”工业园区改造、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等文件精神,主动对接,靠前服务,对照科室进度计划,倒排时序,推动项目早落地、早见效。(2)建立健全协调保障机制。加强与发改、资规、财政、土地储备中心、城市更新办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向各单位、各部门了解“南征北战、东西互搏”工业园区改造项目进度及问题,按月及时填报政府投资项目调度表,按季度更新“南征北战、东西互搏”系统信息,确保项目进度信息及时准确传达,做好“南征北战、东西互搏”工业园区改造中的协调保障工作。

5.关于“一些重大项目在整体协调、整体推进上有所欠缺,高铁枢纽区域因前期拆迁清障滞后等问题而影响工程进度”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进一步对接征收办、属地街道,加快林荫大道、河东街区规划道路及运河公园三期南段涉及飞达驾校搬迁等前期拆迁清障事宜;高铁枢纽区域(北广场、大桥南路站前高架、新澄杨线铁路西段)已完成全部拆迁清障,目前正有序抓紧项目推进;铁路以东区已对接属地街道应拆尽拆,力争尽快腾让施工作业面。

6.关于“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收缴不到位。《江阴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江阴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执行不到位,部分在建商品房项目未按规定缴存预售监管资金”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通过限制网签、发放催缴函等方式催缴监管资金,累计限制41家公司网签,发放了223份催缴函,截至9月底,完成69个在建在售项目全面摸排,5个项目已完成正常交付,64个项目已按规定全部纳入监管。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制定出台了《江阴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江阴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操作规程》、《关于确定商品房预售重点监管资金标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使用的通知》等文件,并于2022年1月15日起执行新的监管办法。积极推行“互联网+资金监管”管理服务模式,2022年年初,升级版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平台正式运行,全市已有21家商业银行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作协议》,并成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所有线上监管项目均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更加实时精确,重点监管资金做到了应入尽入、应管尽管。目前问题已整改完成。

7.关于“房地产经纪管理不规范。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缺乏有效监管,没有建立信用体系,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制度还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完成摸底排查。联合市场监管局、审批局、中介协会、510房产网等部门对全市的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进行了普查,截至今年7月底,在澄有504家中介机构正常营业,通过这次摸底,对我市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经营模式、行业规模、组织形式、人员结构进行了全面了解并建档立卡。二是完善制度机制。组织房地产中介协会、中介机构代表就行业监管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措施开展调研,深入研讨优化江阴房地产经纪(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备案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机制和方法,修订完善了《江阴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转发了《无锡市房地产经纪信用管理办法》,同时结合江阴实际出台了《江阴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评价标准》、《江阴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标准》,并于10月10日联合市场监管局、人社局、审批局下发了相关文件,同步指导督促江阴市房产中介协会立即开展经纪机构人员培训、考试、发证等工作。三是建立信用档案。已按照无锡市信用管理办法,建立了江阴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将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相关违规行为纳入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考核,考评结果作为行业管理年度信用评价依据并建档立册,预计今年底完成相关工作。

8.关于“信用评价工作流于形式。信用信息系统长期处于闲置瘫痪状态,信用评价存在覆盖企业少、评价不够客观、缺乏结果应用等问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我局制定《江阴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立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满意度测评、业主投票平台等子系统,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健全“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目前全市物业企业开始通过信用平台登记上传,截至9月份已有73家物业企业申报情况,物业指导科联合公证处为申报企业进行打分排名,划分A、B、C、D四个等级标准,并进行公示通报,后期将等级分类作为招投标评分依据,并持续推动智慧物业平台建设。

9.关于“建设单位监管不严。澄堡配套道路工程(花山路—毗陵路)未按原定计划实施,跨锡澄运河桥梁工程监理人员变更未有建设单位审批同意”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梳理,尽量避免工程周边因交叉施工作业影响按原定计划工期推进的情况。同时,对各在建工程项目参建方主要人员进行了全面核查。在今后的项目管理中,我局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市政府投资项目相关管理规定,健全完善工程建设监管体系,规范履行建设程序,进一步压紧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堵住监管漏洞,避免类似情况出现。

10.关于“安全生产监管偏软。对督查发现的建筑工地高空作业不带安全带、未设置安全网、塔吊未检验投入使用等违反安全生产问题以督促整改为主,处理力度不够,高坠亡人事故多发”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源头管控。健全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管控措施、推广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制定建筑工地标准化建设提升规定、出台江阴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十项违规行为处理措施,从源头减少高坠风险。2020年5月22日出台《关于加强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管控措施的通知》(澄住建质安〔2020〕12号);2021年12月6日出台《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推广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的通知》(澄住建建工〔2021〕8号);2022年2月28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江阴市建筑工地标准化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澄住建〔2022〕19号);2022年8月2日出台《江阴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十项违规行为处理措施》(澄住建建工〔2022〕30号)。二是专项治理。2022年7月25日印发《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一带一帽”防坠落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澄住建建工〔2022〕27号),7月-9月开展集中治理,组织开展防高坠、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和整治,全面消除安全隐患,至9月28日,共检查在建工地171个,开具整改通知书114份;制定《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开展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专项行动,至9月28日,检查项目31个,开具整改通知书21份,通过无锡市设备事中事后管理手机微信端抽查22台设备安拆过程,实地检查3个项目3台设备安拆过程,开具整改通知书1份、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约谈单位3家。三是科技赋能。将工期大于三个月的建筑工地全部纳入“智慧住建”在线监测范围,提高安全监管工作质量和效率,至9月28日,安装智慧工地视频监控系统项目190个,视频链路698条。四是严管重罚。成立建筑工地“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工作专班、实行施工现场主体责任自查自纠问题周报制度和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通过高频次专项检查和现场主体责任自查自纠,确保安全监管压紧压实,至9月28日,安全专班共检查在建工地159个,开具整改通知书107 份,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3份,报送自查自纠问题周报21周,整改施工现场安全问题7580个,安全类立案处罚49件。

11.关于“集中在征收拆迁、商品房销售、农民工工资、物业管理等方面投诉较多”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1)“征收拆迁”问题的整改。在征收拆迁维稳领域,我局按照省、无锡市要求建立的两个机制,一是建立了全市常态化报送房屋征收拆迁领域社会稳定风险排查化解工作方案机制,每月统计分析全市征收拆迁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二是建立了每季度矛盾清单交办机制,每季度排查征收拆迁领域社会稳定风险问题,并督促指导属地及时化解。经过这两种机制几个月的试行,目前征收拆迁领域信访事项信件,来访人员也逐步减少,取得了一定成效。(2)“商品房销售”问题的整改。在商品房销售领域,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畅通沟通渠道,及时受理业主投诉,掌握问题底数,督促开发企业对业主投诉问题予以答复。二是强化资金监管,加强商品房销售回款监管,统筹协调资金用途,优先用于支付项目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三是推动项目建设,摸底部分风险项目,完善三保方案,对风险楼盘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前提下,确保如期竣工验收交付。四是积极处置问题,对业主反映问题拉单列表,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积极做好解释和问题处置。五是加大信访维稳,主动做好部分项目延期交房处置预案,协调各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做好项目延期交房稳控工作。六是强化司法保障,加强法院、银行和开发企业的对接沟通,对风险项目涉及的抵押资产释放、土地解押协调方面强化司法保障力度。七是强化信用考核。深入开展行业领域信用管理建设,依托无锡市房地产企业信用体系平台,加强房地产企业信用年度考核,不断提升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差异化监管力度。(3)“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整改。一是实名制管理。应用无锡市建筑工人信息管理平台,通过人脸扫描实时采集并上传施工项目现场农民工身份信息和考勤数据,在施工现场公示农民工考勤表和工资发放表,以此规范企业项目分包、用工行为、岗位考勤、工资发放等行为。2022年6月23日会同人社局、公用局、交通局、水利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领域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的意见》(澄人社〔2022〕34号)。二是监督考核。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在建工程项目银行开户和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情况,着力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摸排走访,及时发现解决欠薪隐患,每月通报工地实名制考勤情况。(4)“物业管理”问题的整改。一是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澄政规发〔2018〕3号)的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江阴市物业管理领导小组”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整改:1建立市物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住建局,明确各成员单位的物管职责,各镇街设立物业管理领导小组,社区设立物业管理工作站;2将小区自治组织、社区、镇街、住建局和市物管领导小组组成的五级联席会议作为物管事项的处理平台,形成逐级协调处理机制,由社区、镇街物业管理部门记录并书面保存联席会议涉及的调查资料、整改材料和会议纪要等; 3对违法行为无法确定执法单位或存在重大物管问题的,由办公室召集所涉单位召开市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协商解决,书面记录并保存会议纪要。二是物业管理的投诉问题主要由物业管理参与方之间的矛盾冲突引起,包括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和开发建设单位。由于矛盾主体的特殊性,行政管理手段很难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的冲突点,所以需建立引导三方自觉履行各自义务职责的机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着手:1指导市物业协会根据《江苏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制定我市物业行业服务标准化清单,以服务内容清单化表格化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管理,设立服务底线,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提升创新。2制定江阴市物业项目日常交叉检查制度,根据全市物业项目的行政分布划分为20个区域,考虑各区域物业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的实际情况,由市物业协会在各区域物业项目组织人员跨区域调配,市物业协会委派骨干工作人员协助属地物业管理部门完成各区域内物业项目的检查及资料数据的上报汇总工作。3制定发布了“江阴市物业项目‘红黑榜’”文件,主要考评内容为各物业小区业主文明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履职情况和物业小区硬件配套情况,通过江阴市物业项目日常交叉检查制度完成基础数据的收集,定期发布全市物业小区的排名情况,引导物业管理参与各方自觉维护物业小区的日常管理。4为顺利实施并完成以上工作,根据各项工作内容的要求,测算人工、车辆和各类办公用品的费用,申请年度物业项目检查专项资金。通过目前整改,对于物业管理突出问题、业主对物业投诉问题能切实找到并通过相应的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妥善引导协调解决处理。⑤今年年初住建局推出“智慧住建”平台应用,下设“智慧物业平台”界面,局物业管理科通过宣传动员,鼓励全市物业企业通过信用平台登记上传。根据2018年制定的《江阴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澄住建规〔2018〕4号)相关文件,组织专家进行评定,按照A、B、C、D四个等级标准评定,结果于10月18日在平台进行了公示通报。同时通知各镇街、园区,将评定结果运用在物业公司招投标加减分项。

12.关于“非住宅房屋租赁随意性较大。直管非住宅公房未经拍租程序直接续租,且无租金增长机制,转租行为较为普遍,个别非住宅经适房还存在违反合同分割转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2022年3月,房管中心对河北街部分非住宅直管公房公开拍租。2022年9月29日,约谈某单位承租负责人,告知其租赁合同到期后,如需要续租公房,将参照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市场价评估,相应调整租金。2022年8月26日,通过法律顾问向某商场发律师函,要求不得转租。2022年6月26日,向非住宅经适房小区承租人发律师函,终止租赁合同,该承租人于2022年8月5日出具承诺书解除租赁关系。

13.关于“执法内容单一。综合执法偏重于建筑质量安全监测领域,鲜少涉及物业、房地产市场、招投标、农民工工资等管理领域。2020年5月1日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后,涉及农民工工资投诉”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执法大队已强化和各相关监管职能部门案件移送中的沟通衔接,加强了部门联动,并通过开展业务交流结合局重点工作确保了综合执法的广度和覆盖面。目前执法大队查处案件中已陆续涉及招投标、农民工工资领域。

14.关于“执法不够彻底。对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行为只处罚单位不处罚直接责任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执法大队自2021年12月开始,对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行为处罚单位的同时,依法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要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予以处罚。

15.关于“‘查’‘处’衔接有脱节。执法大队与相关监管职能部门联动较少,存在只查不移或移送不全面不及时等问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执法大队已制定了《江阴市住建局行政处罚案件移送制度》,明确了相关监管职能部门案件移送流程和时间节点。规范和督促相关监管职能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线索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移送执法大队处理,并协助做好案件前期初步调查取证等工作,解决了应当移送处罚案件线索不移送或拖延移送等问题。

16.关于“研究日常事务工作比较多,在党的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谋篇布局相对较少,尤其对非公企业党建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1)扎实推进“暨阳红——盟红江阴”基层党建三年行动,有序推进“坚持四心融入式党建 打造建设工程数字化管理风景线”书记项目落地、落实、落细,组织开展“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时代”专题党课宣讲,10月19日召开党建工作调研座谈会,总结前三季度党建工作,部署四季度各项工作任务。(2)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效,推动组织工作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组织开展2022年度党支部建设分类晋级评价有关工作,评定1个创新型党支部和7个基准型党支部。(3)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回头看”工作,通过自查自评、随机抽查、落实整改、检查验收、长效坚持等方式,进一步排查薄弱党组织存在的困难与不足、进一步压实基层党建的责任推动、进一步提升党组织政治功能、组织功能和服务功能,对下属12个非公企业党支部摸排走访,所有党支部全部评定合格。

17.关于“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中,局党委对下属党支部指导不够,督查不深,学习主要由各支部自行组织”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按照年初制定的《2022年住建局党建工作要点》,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开展“喜迎二十大”系列活动,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组织开展“学习二十大,勇担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派员列席旁听和指导下属党支部的活动开展。

18.关于“有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不够到位,有的党支部党员大会到会率偏低,党员学习教育缺乏计划性针对性,交纳党费不规范,有的党支部6个月集中交纳一次党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进一步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从2022年8月1日起所有下属党支部运用无锡市“智慧党建”基层党建系统,做好党支部“五记录三情况一报告”相关工作纪实,主要包括:“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记录,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情况以及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通过系统,能掌握各支部每个月活动开展情况,组织生活参与度大大提高。创新党费收缴方式,探索使用党费收缴小程序,党员每个月在小程序上完成党费交纳。

19.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尚不完善,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廉政风险排查点还未根据新增加的岗位及时更新,建设工程材料信息指导价未建立定价制度,定价依据不充分,存在较大廉政风险。廉政谈话制度不健全,谈话人员覆盖不全面,谈话内容不深入。对干部教育监督不够,存在上下班迟到早退等问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1)我局梳理排查了各科室、单位廉政风险点,摸清了职权底数和业务事项,确定了相关责任领导,制定了相应的防控措施,制定了新的《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措施》,形成了“以制度优化管理、以管理完善制度”的风险防控运行机制和制度体系,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人负责。(2)我局委托专业造价咨询机构实施江阴市建设工程材料信息指导价编制工作。每月由分管局长组织相关部门召开材料信息指导价审定会,集体通过后在局网站公布。(3)我局已完善建立廉政谈话制度。实行“一把手”与领导班子成员谈、分管领导与下属单位负责人谈、下属单位负责人与本单位干部职工谈、机关科室负责人与科室工作人员谈的廉政谈话制度。包括任职谈话、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谈话、诫勉谈话等。坚持“三个必谈”,即群众有反映时必谈、职务调整时必谈、个人发生重大事项时必谈。对新提拔干部、发展党员进行廉政鉴定和任职前廉政谈话,通过谈心谈话,对党员干部进行提醒、教育、批评和帮助。(4)对于上下班迟到早退现象,我局成立了由办公室、督查科、组织人事科组成的作风纪律检查小组,不定期抽查上下班纪律,对违反上述要求和规定的个人进行定期通报。切实严明工作纪律,落实考核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20.关于“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够合理。中层干部平均年龄45岁,无30周岁以下股级干部,专业人才紧缺,年轻干部占比较低。机关长期借用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存在混岗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今年,公开招聘事业人员6人、接收无锡选调生3人、军转安置1人,公务员退休2人、事业退休7人,通过更新换代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抓好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今年提拔的14名股级干部均是各条线的专业人员和业务骨干,其中有2名30岁以下的副股干部和1名35岁以下的正股干部,老中青相结合的干部队伍梯次结构逐步形成。积极向上申报和争取公务员招聘名额,增加机关工作人员,逐步减少机关混岗问题。规范下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聘用管理办法,完成聘用和晋升工作,同时鼓励事业单位人员积极参评专业技术职称。建工中心针对不同岗位,每半个月开展一次相应培训,切实提高干部履职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1.关于“城市更新的政策体系还不够健全完善,缺乏对更新项目推进情况的督查考核机制”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前期已完成《江阴市城市更新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拟定工作,并于9月1日发给各相关部门进行征求意见,根据各部门的修改意见进行了修改。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预计11月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讨论,待讨论并经市政府确认后发文,预计12月底前完成。

2.关于“三定方案执行不够到位,机构、职能、人员未深度融合,机关科室之间、机关科室与下属事业单位之间存在职能重叠、职责交叉等问题,整体运行还不够顺畅。白蚁防治职能与下属事业单位白蚁防治科职责分工不够清晰”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严格执行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三定方案,对所有事业单位职能职责重新梳理,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职责划归至主管部门,对涉改部门职能职责进行全领域全覆盖重新设置,实现了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切实提高事业单位公益属性,提高保障能力。房管中心整合全市原有公租房、廉租房、直管公房、经济适用房房源数据,由中心工程管理科负责所有房屋的修缮、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以及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数据准确性,实现业务流程一体化,节约了办事流程,加快了维修时效,保证了维修质量,切实保障百姓需求。建工中心进一步提升了监管效能,将原有的多个行业监管部门整合为一个机构,实现了人员的统一调配、职能的深度融合。将原来涉及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安全监管、扬尘治理的多头管理模式,整合由一个监督科室统筹负责,一个窗口对外,进一步优化了监督流程,减少了原来多头监管对工程项目造成的过多打扰,体现了“便民为民”的服务宗旨。会同下属事业单位白蚁防治科就白蚁防治科职责分工进行会商,明确了各自职责分工。明确住宅产业科负责拟订房屋白蚁防治管理政策和法规工作,对下属事业单位白蚁防治科工作进行检查、考核。事业单位白蚁防治科配合职能科室拟订房屋白蚁防治管理政策和法规等工作;负责监管白蚁预防施工和回访复查项目招投标;负责全市各类房屋、白蚁防治工程质量监督及技术指导工作;负责监督对防治药品的检验、检测,以及白蚁预防施工和回访复查项目的质量验收;组织开展白蚁防治技术信息交流与科技合作。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参照上级三定适应新形势,对照新职能清单对各科室的主要职责进一步细化,保证无职能交叉重叠、衔接不畅的问题。督促各科室职能职责落实,召开全局职责划分专题协商会议,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全面履行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三定”规定赋予的职责,无缺位、错位、越位等问题,有明确的牵头、协调、配合的职责。同时,各科室商讨将具体职责分解细化落实到每位同志,提高工作效率,职能转变取得实效。目前已完成前期调研,下一步将组织讨论,年底形成初稿。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

3.关于“机构撤并后,《江阴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业务类文件未及时跟进调整,仍然沿用原住房保障局文件”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江阴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评委管理办法》已于2022年4月7日完成制定并发布,优化了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我局已于2021年上报了《江阴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江阴市物业保修金使用管理办法》、《江阴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评委管理办法》、《江阴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的2022年度文件立项计划,未更新文件的修订待无锡市相应文件更新后,根据无锡市制定的上位法的内容进行修改,立行立改。时限2023年7月底。

4.关于“行业统筹作用发挥不充分。组织协调、政策制定职责未履行到位,缺乏统一细化的物业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物业费补贴发放绩效考核、年度双随机检查评分走过场”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1)建立物业行业领导小组,健全物业领域组织架构,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已与各镇街、园区物管部门明确各部门的物管职责,各镇街设立物业管理领导小组,社区设立物业管理工作站,加强行业监管、统一组织协调。(2)制定《江阴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根据《江苏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制定我市物业行业服务标准化清单,以服务内容清单化表格化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管理,设立服务底线,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提升创新。(3)2022年8月由市人大代表、行业专家、物业管理科和物业协会对享受物业费补贴住宅小区服务企业,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和服务等级标准进行了半年度考评。(4)细化“双随机”现场达标检查标准。根据相关文件明确市住建局每半年组织一次“双随机”检查,指导各镇、街道物业管理部门每月组织一次辖区内的“双随机”检查活动,做到检查全覆盖,及时跟踪问题整改情况,促进物业服务水平再提升。另不定期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实地参与检查小区物业管理情况。2022年10月物业管理科已邀请社区、物业协会组成检查小组对澄江街道范围内的小区进行了“双随机”检查并进行通报,检查结果进行公示。(5)加强考评结果应用推动管理水平提升。每轮考评的最终成绩将运用于江阴市域范围内物业公司信用等级评价,用制度倒逼物业服务企业提升管理水平。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下一阶段,进一步对修订的《江阴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进行完善出台;对于物业费补贴发放问题,后期将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物业补贴小区进行绩效考核发放补贴。加强对各镇、街道物业管理部门每月一次的“双随机”检查情况的督查、指导。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

5.关于“前期物业招投标监管薄弱。相关制度建设落后,不能匹配当前形势。指导与监督职责未充分发挥,属地单位开展工作各行其是”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依据省、市前期物业招投标办法,制定《关于加强前期物业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江阴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评委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规范江阴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操作程序的通知》等文件并下发。

目前我局已开始完善评标规则及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评委专家库的更新工作,引入江苏省江阴市公证处对专家的抽选工作进行公证,不断优化我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此外,所有新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必须招投标后方可入驻,此项工作将以城镇高质量建设为抓手,以城市更新为契机,对乡镇物业管理工作考核。

6.关于“老旧小区物业全覆盖推进缓慢。未按时间节点制定完成推进实施计划、相关制度和考评机制,目前,仅天鹤社区有国有物业企业入驻试行”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澄江街道已对辖区内的无物业管理小区进行了摸排,按照以块为主,以社区管辖区域为界,将辖区内的无物业管理小区的数量、规模、形态摸排清楚汇总。

近期已指导澄江街道根据摸排情况在目录库中选聘物业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澄江街道范围内已有多个无物业管理小区引进物业企业提供物业服务。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加强物业全覆盖进度考核,落实属地物管部门主体责任,把物业全覆盖工作列入本年度对属地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做到检查不漏死角,及时跟踪问效,促进推进实施计划进一步推进。对没有按进度完成目标的单位,该通报的通报,该约谈的约谈。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

7.关于“直管住宅公房管理混乱。未严格实施轮候制、未公开可出租房源、未公示出租情况,多次以暂无可出租房源为由拒绝群众的租房申请。直管住宅公房转租、转让、转借等违规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已修订完善《江阴市城区直管公房租赁操作细则(暂行)》,实行房源信息和工作政策文件公开机制,2022年7月26日,在办公区域内公开房源信息和公房申请租赁公示名单,同时对通过审核后符合要求的承租人名单通过“众智澄城”公众号进行公示,确保公平公开。2022年6月底,采取自查和委托第三方排查相结合的形式,对直管住宅公房和非住宅公房完成全面排摸。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对于前期排查出的转租、转让、转借等问题按照先易后难,分类施策的原则进行整改。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沟通、上门服务等方式向承租户宣传政策和整改措施。对于拒不配合工作的承租户下发《整改通知书》和《律师函》,敦促他们进行整改。截止2022年9月底,基本完成公房整改任务。公房整改共腾退公房38户,完成公房承租权变更195户,完成上调租金3户。

8.关于“执法办案超期,存在证据提交不规范、执法信息录入不完整、执法文书管理混乱等问题。”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对于证据提交不规范、执法信息录入不完整、执法文书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已通过开展案卷回头看,案卷分析评查讨论学习等方式对已办案卷和在办案件进行一一梳理、逐案复查,确保每个执法案件证据规范、信息录入完整,执法文书管理规范有序。该问题整改措施已完成,取得很好的成效。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对于尚未办结的案件,加强与相关科室、部门联动,梳理找出案件难办结的原因,目前这些案件罚款都已缴纳,其中3起案件已办结,剩余未办结案件已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大督查整改力度,力争按期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在市委第三巡察组的指导下,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局基本完成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但我们清醒认识到,整改工作离市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还有许多差距,有的整改任务还需分批分期完成,有的整改成果还需持续巩固,有的整改措施还需长期坚持。下一阶段,局党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要求,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夯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制,狠抓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制,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权力监督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检查问责到位。

(二)持续推进后续整改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和市委第三巡察组要求,发扬“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抓常抓细抓长,做到思想不疲,劲头不松,措施不软。坚决克服“过关”思想和松劲情绪,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问题清单、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加强督促检查,对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确保整改到位,真正把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改全面、改彻底、改到位。

(三)抓好长效机制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要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研究尽快建立,切实堵塞制度漏洞,填补制度空白,扎紧织密管控各种权力、规范工作运行的制度笼子,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修改规范完善。总之,我局仍需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成果,以问题的整改推进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阴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6071308;传真:86071500。

 

 

 

                                                                                    中共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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