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5日至5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江阴市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 2021年6月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情况局党委全盘接受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面开展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无锡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以高度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立即召开党委会议,专题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并将巡察反馈意见印发给各党(总)支部,要求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立即整改。巡察整改期间,注重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局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剖析问题,深挖思想根源。并先后8次召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巡察整改推进会,专题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研究突出问题,加强督促检查。班子成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担负起分管领域的领导责任,确保各项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层级责任,迅速形成巡察整改整体合力
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许昌同志任组长,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条线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政治处,负责专项整改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本着“照单全收,坚决整改”的思想,对反馈的整改意见,经反复讨论形成整改方案。按照一把手第一责任,领导干部“一岗双责”,逐条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重大事项、难点问题由一把手亲自担责,主动认领,保证整改效果。同时,主动向江阴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报备整改方案,汇报整改进度。
(三)坚持问题导向,真抓真改真严,确保把巡察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局党委以动真碰硬、刀刃向内的决心和行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一个不漏、组织查处全面见底、专项整治靶向攻坚。开展谈心谈话3622人次,发放“三个规定”监督卡5万张,8名党委班子成员撰写政治忠诚剖析材料、1800余名民警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召开座谈会3次,收集意见建议39条,已及时落实整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处分违规违纪违法民警169人。
(四)聚焦主责主业、完善制度措施,不断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转化
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统一,健全完善正风肃纪、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民警素质能力提升、领导干部交流轮岗等四大类23项制度措施。统筹推进“转作风找差距办实事优服务”系列活动,推出惠企利民措施20件,“五走进”19779人次、“五必访”4684人次,并先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两保两降”专项行动、“为民办实事,重拳护民安”专项行动,尤其是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广大民警辅警夜以继日、冲锋在前,为有效应对疫情付出了艰苦努力、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1、关于“高站位谋划公安工作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精心制定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等内容。加强学用结合,将党史学习教育、政治理论学习与公安工作联系起来,局领导每季度到分管部门、挂钩所队开展一次调研。建成“政治练兵”网上平台,每年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一次实境教学。党委班子在加强自身思想建设的同时,常态化开展“五必谈”和政策宣讲,通过言传身教,引导全体民警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养成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增强运用政策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
二是牢固树立质效绩效并举,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鲜明导向。成立派出所工作委员会,主要领导分六个片区对派出所工作集中调研,召开派出所改革调研座谈会,进一步明晰派出所职能定位,构建与之相适应的警务模式和科学的派出所工作体系。制定《派出所基础工作清单》,借鉴南京模式,筹建基础管控中心,统筹派出所工作任务,规范落实派出所基础工作,真正做到明责、减负、增效。优化调整绩效考核办法,基础工作赋分权重与打处工作相当,引导派出所进一步做优做实基础工作。
三是7月以来,围绕侦查办案、公安基础工作、科技兴警等方面先后开展专题调研,查摆问题不足,谋划加强和改进的思路措施。加强与嘉兴、武进、张家港等地省内外公安机关的合作交流,取长补短、互学互鉴。7月29日召开半年度公安工作会议,通报重点改革任务推进情况,对下半年公安改革等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加快构建现代警务机制,明确把巡防处置一体化改革、派出所工作改革、交通属地化改革作为下半年“1号工程”,全力攻坚。网格化治理方面,结合派出所工作改革和“枫桥式派出所”创建,全面推进警网深度融合,加快建设48个平安前哨示范工作站,逐步理顺网格员管理机制。数据赋能方面,序时抓好无锡市局下达20项任务的建设推进,编制2022年全局科技信息化项目建设计划;加快大数据管理大队实体化运作,全面提升大数据赋能实战水平;深化与海康威视、滴滴出行、新华三等20家业内知名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科技孵化室目前常驻科技公司15家、技术人员30余人。打击新型网络诈骗方面,研究出台《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九项措施》,专门走访检法机关,就加强管辖权等研究会商达成一致。截至目前,全市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0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89名,同比上升17.41%,破案率达22.7%,同比上升3%。
2、关于“高水准依法执法建设抓而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市局围绕警情开展初侦初查工作,通过侦查工作群建设,实现刑侦、网侦、大数据等多警种部门与派出所开展联动侦查,形成合成打击合力。今年1-7月,全市以盗窃、诈骗为代表的多发性侵财类案件发案3583起,同比下降9.6%,破案1352起,破案率较去年同期上升3.1个百分点。制定《全市治安部门查禁黄赌违法犯罪暗访检查工作暂行规定》,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交叉暗访检查。对同一个地点出现2次以上娼赌警情的,由治安大队开展研判,责令属地派出所查处及时反馈。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了“涉赌警情高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打击治理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打击整治场所涉黄问题专项行动”。截至7月,全市接报娼赌警情1864起,同比下降37.4%。落实盯警盯案制度,市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对警情中的疑似问题警情开展执法巡查,全面排查2020年以来的警情案件,共排查警情3630起,行政案件29849起,刑事案件16673起。强化落实办案民警责任制,通过案件倒查、交叉评查、执法通报、案事件评析等方式,强化责任落实。今年以来,按照《江阴市公安局问责规定(试行)》规定,共问责处理157人,其中执法过错3人,督察通报3人,执法提示151人。
二是加强对民警的教育培训,通过“送教上门”案例教学、情景教学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民警依法履职能力。加强对警情处置的源头管控,通过依托4G执法仪,由所队、市局两级勤指团队对警情处置开展实时督导、及时纠偏。上半年共通报巡逻车运行质态等问题360余起。全局各执法办案场所进行升级改造,全局各派出所新增22间待询室,保障嫌疑人的饮食和休息,并在办案场所登记台账上做好记录。加强对全局各执法办案场所的日常动态视频巡查和实地检查。今年以来通过巡查发现执法办案场所各类问题1028个,均下发整改到位,整改率100%。推行刑事案件进入市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办理,通过中心闭环的监督和管理,倒逼民警养成规范执法的良好习惯。截至7月份,全局进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审查人员2748人,刑事案件嫌疑人进中心审查率47.74%。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和基层所队办案场所新增AED等急救设备,邀请急救中心医护人员对民警、辅警开展急救培训。实行嫌疑人入区身体检查,检查基本的身体指标,排除一些显见性疾病和外伤。
三是加强民警的执法执纪教育管理,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对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加强廉政风险点排查整改和人员交流轮岗,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民警违纪违法问题。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19起19人,目前结案6起6人。加强辅警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对看管人员开展上岗前培训,签订责任书,对参与看管的人员,实行“上交手机、统一保管”。科学安排看管人员,实现互相监督。加强带班民警日常巡查,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规范手机勘验流程,实行“双人勘验”和在“镜头下勘验”。市局运用“视频+人力”对指定监视居住场所开展不间断巡查。加强对辖区场所行业业主的教育和宣讲,并从中收集、掌握民警违规违纪的线索。
3、关于“从严治警刚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市局制订出台《江阴市公安局责任倒查工作规范》,人口、经侦、刑侦等职能部门分别制订19个警种条线责任倒查工作规范。修订《江阴市公安局问责规定》,突出“一岗双责”,对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违规执法办案、违规处置涉案财物、作风“庸懒散”等问题,增设条款,补充完善,确保问责规定内容更全面、重点更突出,更具操作性。自倒查工作规范出台、问责规定修订以来,共倒查涉及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问题的案事件4起,问责领导4人,通过倒查问责,倒逼各级领导担当作为,认真履职。
二是常态化组织全警开展警示教育。先后下发人手1册《公安机关“以案释纪”典型案例汇编》和《政法系统“以案示警”违纪违法典型安全汇编》、4期《以案释纪》,组织观看《不容玷污的警徽(十)》等警示教育片3次,并组织开展大讨论,全警学习警示。对各类问题线索、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及时通报,6月份以来共编发各类通报、专报10期,并要求全警学习讨论,真正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教育整顿期间,违纪民警还在无锡市公安局警示教育大会上“现身说法”,警示教育效果明显。局党委专题召开民主生活会,对原局领导案件进行深刻查摆剖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化整改落实;涉及党员违法违纪被查处的,所在党支部均按照整改要求及时召开党员大会通报情况,召开组织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整改落实。
三是完善内控机制。健全权力运行制衡机制,严格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委会集体决策讨论通过后方可实行。严格执行公安机关重大政策、机构设置、预决算等政务公开制度,增加行政活动透明度,健全和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述职述廉等制度规定,对基建、工程项目建设招标,实行项目与廉政合同签订和廉政告知制度。今年以来,已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案财物网上巡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告知。健全制度规范,围绕财务管理、执法办案、工程建设、涉案财物管理等重点领域,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的通知》《江阴市公安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江阴市公安局涉案财物清退处置工作指导意见》等十余项制度规范。建立健全三级集体通案制度、听取检法意见和联席会议制度。扎实开展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用权情况开展排查,结合教育整顿,先后开展了取保候审保证金、涉案财物扣押处置、警用车辆保管使用、执法等方面专项整治、检查10余次,在全面整改的同时建章立制。
四是推进预警体系建设。以自主研发的作风效能研判系统和政工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为抓手,全面汇聚业务与队伍数据,自动生成“问题清单”,对单位、条线、个人风险状况实施动态监测预警。积极构建公安“大督察”机制。充分发挥兼职督察职能作用,牵头开展好对下警种业务、队伍双向监督指导,协助领导抓好本单位队伍管理。规范辅警的问责处理。辅警问责处理前要与市纪(监)委沟通会商,通报情况,听取意见,确保定性准确,处理适当。问责处理情况及时报市纪(监)委备存,并及时通报无锡市公安局辅管处,有效防止降格处理。巡察整改以来,均按上述要求严格执行,已有1名违纪辅警移送市纪委立案审查。
4、关于“顽瘴痼疾”禁而未绝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结合教育整顿,制定《违规参股借贷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排查认定违规借贷17人,其中公开检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4人,纪律处分3人,另有10人移送市纪委研处。深入传达学习。先后下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无锡公安民警警商交往“五个不准”的通知》及《以案释纪》违规借贷典型案例通报,通过组织全警专题学习、签订承诺书等形式,确保入脑入心。建立报送审核机制。要求民警在发生借贷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内部系统上传报备相关借贷情况,由专门力量及时审核干预。巡察整改以来,已有3人报备,经审核未发现违规。修订问责规定,将违规参股借贷行为列入问责情形。
二是建立案件过问报备制度。要求办案民警如实填写过问案件情况,实行案件移送时随案报送、系统录入双重报备由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核查、依规处理。加大内外宣讲力度。通过全警定制预防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彩铃、下发《关于深入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讲承诺监督工作的通知》、组织全警签订公开承诺书,收听预防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讲会、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列入全警轮训课程内容等形式,提升全警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同时,定制下发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监督卡,发放给案件当事人和窗口办事群众,共同筑牢公正公平之墙。
三是常态化开展执法办案技能培训。法制大队、业务部门、各单位法制员常态化对执法办案的民警开展业务培训。充分运用网上法律学校,按照每月不低于200积分的要求,开展法律学习,每季度组织学分考试。全流程管控案件侦办进度。充分运用现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案件侦办进度的管控,在系统内新增案件侦办管理模块,形成“周小结、月通报”的跟踪督导工作机制。完善执法监督、问题整改机制。业务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避免违规情况。市局法制大队每月随机抽取案件,组织法制员开交叉考评,同时将检查情况录入考评系统,对存在问题限时整改反馈。今年以来,已抽取案件351个,发现考评各类问题331个。
5、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严格执行长效监督管理机制。2021年7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的通知》,规范报销、审核、审批流程,对于超范围、超标准等不符合报销规定的的差旅费一律不予报销。加强检查监督力度。警务保障室将联合审计室对各部门差旅费报销的整改和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违反差旅费报销相关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上报并提请督察大队根据《江阴市公安局问责规定(试行)》从严处理。
二是市局已明确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财务制度,经费保障严格按照财政隶属关系执行,严禁在代管企业列支费用。
6、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市局明确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共同负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将违规出借资金未收回问题纳入日常审计重点,杜绝问题发生。
二是修订完善押运公司议事、决策等流程。目前,押运公司正在修改完善《国资企业管理规定》,其中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进行了规范,凡涉及服务费定价、议价收费等重大事项,必须经公司集体决策,由市局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实施。与银行谈判过程中,如有低于收费议价标准情形的,必须向市局主要领导汇报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是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业务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单位食堂采购或日常费用报销,必须选择具有开具正规发票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坚决杜绝白条入账。根据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及公务卡使用规定,严格控制现金的使用,杜绝大额现金支出,对不属于现金支出范围的,一律以公务卡或银行转账方式结算。同时,警务保障室将联合审计室对各单位账户开展专项检查,对专项检查中仍然存在上述问题的,对违反财经纪律情形从严处理。
四是市局制定《江阴市公安局备用金管理制度》,严格备用金账户的管理,做到专人负责、实行专账管理。要求各单位将备用金保管在单位保险柜内,严禁挪用或将备用金存入个人银行账户。明确备用金的使用范围,加强对备用金使用的申请、归还管理。同时,警务保障室将联合审计室对各单位账户备用金管理和使用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建立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
五是市局进一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和保养规定,用车单位提出维修保养申请后,由警务保障室核实情况,对提出保养申请的,严格执行每隔5000公里或六个月保养一次的规定,并登记记录形成台帐。
7、关于“政治建警引领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严格执行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8月6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半年度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落实《2021年江阴市公安局党建领导责任清单》《2021年江阴市公安局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清单》,做到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全体党委班子成员均已按照要求落实双重组织生活,7月15日前党委班子成员到挂钩支部讲授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加强监督指导,推动党建责任落细落实。制定下发《2021年江阴市公安局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将党建考核纳入全局绩效考核中去,抓紧抓严。制定《江阴市公安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试行)》,完善局党委议事制度和局长办公会议事制度,明晰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界限,单行做好党委会议记录和局长办公会记录,彻底解决了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界限不清问题。
二是常态推进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定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结合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市局党委班子率先示范,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为“主阵地”,每周开展专题学习、研究和交流,淬炼党性修养,今年以来,中心组已开展理论学习8次。做好学习制度延伸,定期将党委中心组学习资料挂网,要求全局各单位参照市局党委理论学习推进情况,抓好常态政治理论学习。同时,市局开展“学党史、忆局史、践行初心使命”主题党日活动,融合喜闻乐见的知识竞赛、微党课观摩评比等“微元素”,打造“行走”的课堂,组织党员民警至“红色阵地”开展沉浸式现场教学,以此传承红色基因,筑牢思想根基。打造民警思想培育基地、党建教育基地、警营开放基地,6月5日江阴警史馆正式开馆,全局各单位依托参加会议、组织党员活动日等形势,赴警史馆参观学习,了解江阴公安发展史,筑牢全警忠诚警魂。
三是积极对接上级组织部门,常态化开展干部职务晋升工作,政工空缺岗位及时补齐。对全局政工干部进行全面排查,着眼今后5年甚至更长远规划,系统谋划各层级政工干部年龄结构、专业结构等,科学安排政工干部选拔和交流,推动政工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优化和综合能力提升。深入落实省厅制定下发的《全省县级公安机关政委和基层所队教(指)导员工作规范》,政工干部回归抓党建队建主责主业。
8、关于“选人用人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按照组织部《关于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若干措施》,建立完善“政工大数据管理平台”,分类建立标杆民警库、青年骨干人才库。严格执行年轻干部预审制度,对照江阴市委组织部年轻干部选配目标任务制定我市年轻干部选配任务进度表,在9月份的股级干部选拔方案中明确了年轻干部的学历要求,并计划选配35周岁以下正股干部、30周岁以下副股干部不低于六分之一。选派3名优秀年轻干部到上级条线部门和市级机关部门进行墩苗挂职,进行“培养式”“攻坚式”锻炼,让年轻干部在实战中积累经验、增长才干。
二是修订完善《江阴市公安局民警交流轮岗实施办法》,梳理形成关键热点岗位和任职10年以上达到必须交流年限的股级领导干部名单,计划在9月份的干部调整中有序推动交流任职。
三是严格执行中央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完善干部选任工作流程图,以先后顺序列出工作步骤,明晰环节流程,明确注意事项,挂图对照执行,推动干部选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增强程序意识,启动干部调整工作前第一时间上报职数预审,待市编办批复同意后实施。今年9月份启动股级干部调整前严格执行了职数预审程序。规范落实谈话调研推荐记录、会议推荐结果汇总,由考察组双签字后一并放入选拔任用《全程纪实》档案。严格执行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后期考察工作中也将加强统筹安排,对干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考察,及时形成每人一份的考察报告归入档案。9月份进行的股级干部选拔调整中全部落实到位。
9、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薄弱”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思想,“一把手”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务工作者为具体负责人,持续推动《全省县级公安机关政委和基层教(指)导员工作规范》落地落实,倒逼政工干部回归抓好党建队建主责主业,同时,强化教(指)导员抓党建能力,通过采取考核、组织党务干部培训班、书记讲堂等方式,强化教(指)导员学习培训,尤其对新提拔、转任的帮助他们提高思想水平、理论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积极开展党支部“双建三带”等活动,做到班子成员全覆盖、各个条线全覆盖、后进支部全覆盖,不断提高党支部工作质量。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持续深化创建星级化党支部,建党100周年之际组织开展“两优一先”评选,“学党史、忆局史,践行初心使命”知识竞赛,选树培育一批具有江阴公安特色和一定地区影响力的党建工作品牌或党建团队。
二是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党建队建工作清单》,明确组织生活各项动作,每月下发党支部工作要点提示、通报党建平台使用情况。切实发挥机关党委职责作用,每季度对全市公安机关基层党建工作、台账开展检查指导不少于一次,提升支部负责人组织支部生活和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谈心谈话的能力水平。严格按照党费收缴规定和主题党日“5+1”要求,对收缴的党费做到账目齐全、列支明细清楚。同时,机关党委已对人员较多的综合督查、情指中心、法制大队、经侦大队、警务保障室等党支部,指导督促合理设置党小组。在重大工作任务、专项工作时,及时介入,指导督促建立临时党支部,确保学习教育不脱节。
三是每次基层组织生活会召开前,机关党委做好研究指导,明确会议要求。适时派员列席,检查各党支部在省厅智慧政工党建平台、政工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上会议、图片记录,做到全流程跟踪督导。同时,将组织生活会开展质量纳入党建考核范围,对流程不规范、会议不严肃、批评不认真、措施不具体的,予以通报、考核扣分。对今年教育整顿专题组织生活会的会议记录进行抽查,对自我批评不按专题要求和互相批评不动真碰硬的两个支部要求即时整改。
10、关于“辅警队伍管理存在隐忧”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与市编办沟通协调,核定全局辅警员额。2021年5月江阴市编办已正式发文《关于核定全市公安机关辅警员额的通知》(澄委编办外[2021]2号)予以明确。与人社局协商开展统一规范招录。2021年6月起,我局严格按照《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相关要求,联合江阴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对部分紧缺岗位开展公开统一招聘,共招录130人。近期,我局按照上级条线部门下发的辅警岗位目录,对全市辅警队伍开展清理整治,明确岗位职责,及时更新民警对应辅警管理网络,加强日常管理考评。同时先后修订完善了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招聘、考核、层级管理、奖励、培训、党团建设、责任追究等7项日常管理配套制度,促进了辅警队伍日常管理有章可循。
二是强化辅警政治理论学习,积极从辅警中发现优秀人才,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原则大力发展辅警党员。研究制定《全市公安机关辅警轮训实施方案》,明确轮训对象、形式、内容和考核方式。进一步完善辅警实战课程,与岗前培训、警种轮训、“警辅联训”相结合,将科技信息化、接处警规范、模拟警情处置纳入培训内容,使培训更贴近实战需要。截至8月底,已完成130人的新招录人员岗前培训,巡特警大队、交警大队、情指中心等警种部门辅警轮训班常态化进行。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1、关于“高效率改革强警步伐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一是目前,我市君山、城中、要塞派出所已实行“一室两队”勤务运作模式,其他派出所按“一室三队”勤务机制运作。情指中心已完成修订《江阴市公安局110接处警工作规范》,明确界定警务站与要塞、城中、君山三个派出所的职责分工。派出所“一室两队”职责分工明确:综合指挥室负责对接市局情指中心及相关职能部门,承担勤务指挥调度、情报信息管理、数据汇聚应用、执法执勤监管等任务;社区警务队负责治安要素采集、实有人口管理、组织安全防范、落实阵地控制、调解矛盾纠纷、开展窗口服务和法制宣传,社区内就地着装巡逻、处置群众现场报警和求助等工作;执法办案队负责办理辖区内发生的治安行政案件和规定由派出所办理的刑事案件。
二是市局明确巡特警大队为巡防牵头部门,会同情指中心分别从巡防和接处警两方面统筹巡处一体化改革工作。巡特警大队专门组建专班,针对巡察中涉及巡防方面存在的问题,逐项研究、逐个突破,并开展线上线下巡防质态督导检查。六月份以来,累计通过巡防APP检查夜间巡逻质态3000余人次;通过4G移动车载视频系统检查接处警巡逻车运行质态1500余车次;通过情指勤舆平台检查巡逻盘查输机数量80频次;开展实地督导3批次,共检查10个巡防单位,有效督促各巡防单位完善装备配备,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
三是为有效落实专项巡察整改要求,现已成立“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多次召开放管服工作推进会,《依法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十项措施》已全部得到落实。通过江阴政务网、交管12123、江阴公安微警务等服务平台,已经实现公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在线率100%。2021年7月在全市重点骨干企业中挑选了25家企业拟重新挂牌“经侦服务工作站”。目前,已完成15家企业的授牌工作。此外,我局持续强化对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的侦办工作,今年以来,共成功侦办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18起,涉案金额255万余元。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
一是目前正推进派出所三级情报联络点、警种指挥室(岗)建设,已拟定《江阴市公安局机关警种部门情报指挥机构运行管理规范》《全市三级情报机制实施意见》并已下发征求收集意见。下步,将继续围绕“做精情指中心、做强综合指挥室、做实警种联动”的思路,积极推动“情指勤舆”一体化运作。
二是市局明确1名局领导统筹推进巡处一体化改革工作。七月份以来,通过与巡特警大队、情指中心、交警大队、警务工作站和相关派出所等单位座谈交流和实地调研,明确在澄江警务工作站辖区范围内推行“四警联动”,提升统筹合力。目前,已在君山派出所辖区开展试点运作,将逐步推开至整个城区。针对乡区巡防力量薄弱,拟推开“社巡合成”模式,探索符合江阴实际的乡区巡防工作模式。
三是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工作,了解企业在运营过程中遇到的难题,特别是针对企业在做大做强后,如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效采取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措施,及时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帮助企业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此项工作拟于2021年底前完成。
2、关于“高效能社会综合治理仍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一是严厉打击金融类经济犯罪。坚持以“快、狠、准”为原则依法严格办案,上半年以来共立案侦查各类非法金融活动案件14起,涉案金额2.61亿余元。此外,我局会同市金融局分别在市学院场、南门八佰伴广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向辖区群众推送防范非法集资短信63万余条。依托专班专案落实系统侦查,从严打击恶意逃废债。我局已分别与市金融局、市人民银行、市法院做了积极的沟通,制订了依法整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同时,与三大运营商、人民银行等单位落实线索传递机制,全面推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综合治理工作。
二是成立以许昌副市长挂帅、公安局牵头实体化运作的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建立“1+3+43”交通安全综治责任体系,先后3次召开全市层面道交专委会议,制定落实交通事故深度调查、领导到场、定期通报、“红黄黑榜”警示、专项督办、实地督导六项制度,形成“政府主导、公安牵头、部门参与、全民共治”的交通安全共建共治格局。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
一是交通事故控降方面。今年以来,以道路交通安全“两保两降”攻坚行动为抓手,先后制定“两保两降”90天大会战、夏季攻势等专项行动。确保年内交通亡人事故起数、人数均同比明显下降。
二是隐患整改方面。在原有18处无锡、江阴两级挂牌督办隐患的基础上,新增5处江阴级挂牌督办隐患,按照“一路一策、一点一策”的要求,对23处挂牌隐患倒排工期,细化责任,对表推进,目前已有9处完成整改待验收,其余隐患正在全力推进中。
3、关于“工程项目建设及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一是对于公开招标的项目已提请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参与投标单位的资格性及单位之间的关联性加强审查;对于招标代理的项目已要求各第三方代理机构加强对参与投标单位的资格性及单位之间的关联性审查;对于自行采购的项目,由内部采购项目评审委员会落实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并依据现有技术条件,对投标单位的资格性及单位之间的关联性加强审查。进一步提高对《江阴市公安局机关采购管理规定》的知晓率及执行力,市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成员单位,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对市局机关各单位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严肃政府采购纪律,加强监管力度,对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必须实行公开招标,规范办理政府采购流程,杜绝在采购过程中有违反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或相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二是我局在参考无锡市公安局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江阴市公安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明确工程项目管理流程,确保操作符合规范。组建市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对市级财政保障建设的工程项目进行统一管理,对由街道(镇)财政保障建设项目进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同时,市局修订出台了《江阴市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实施细则》《江阴市公安局机关采购管理规定》等文件,对市局机关各单位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并进一步严格审批权限,对由市、街道(镇)财政多渠道经费保障的单位,凡涉及设备采购、维修改造等支出项目超过一万元的,必须报市局主要领导审批。
三是严格执行工程、采购项目管理流程。平时加强工程、采购各阶段的管理,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对于手续不齐全不规范的,一律不予办理款项支付。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
针对有的工程直接指定某印刷厂承揽的问题,现我局已邀请市财政局、市国资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商榷该印刷厂的存续及承接业务事项,具体细节尚在讨论中,争取在维持企业正常运行和业务开展上达成一致意见。
4、关于“涉案财物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一是制定保证金逾期问题清单,落实责任民警、限期清退,逐笔销号。
二是建立保证金逾期预警机制,在大平台、智慧涉案财物管理系统(银警通)设置预警提示,定期公示各办案单位取保候审保证金逾期信息,对保证金逾期问题建立多种渠道预警。
三是自4月16日起,全面启用智慧涉案财物管理系统(银警通),对保证金存取情况实现全程跟踪,预留当事人个人银行信息,打通警务平台与银行支付系统,已实现取保候审金在线远程支付,解决取保候审人联系不上、不愿来澄办理造成保证金逾期未退的源头问题。
四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局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开展自查清理,要求各办案单位严格按《江阴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办理涉案财物保管、出入库登记、调用、移交、移送及处置,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和案账相符。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完善了《江阴市公安局涉案财物清退处置工作指导意见》《江阴市公安局罚没财物处置工作规范》,同时,加强对民警、辅警的警示教育,堵塞廉政风险漏洞。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
经过电话、信函、网络及公安研判、全项查询以及联系当地公安机关等多种方式联系,仍有取保候审保证金当事人处于失联,无法清退。根据无锡市局《全市公安机关涉案财物清退处置工作指导意见》,已于8月20日通过网上公安发布认领公告,超过六个月无人领取的,拟参照无主财物管理规程上缴国库(如当事人日后前来认领,经查证属实的,报请财政部门退库返还)。此外,尚有在监狱服刑和应移交外地公安机关的人员,已督促办案单位继续与当事人家属、服刑监狱和相关单位加强联系沟通,逐步清退,力争2021年底前完成。对于滞留在基层办案单位的代保管随身财物,各办案单位已采取邮寄、通知亲友等多种方式发还或移交。部分因当事人失联、在监狱服刑等情况无法发还或移交的,督促保管单位做好财物的安全保管工作,继续与当事人或其家属、服刑监狱和相关单位加强联系沟通,逐步清退,力争2021年底前完成。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清醒认识到,巡察整改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很多工作才刚刚起步,需要持续发力、长期整改。下一步,我局党委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紧抓住整改重点,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坚持认识再深化、标准再提高、压力再传导、行动再加强,加快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向持续整改阶段,确保整改问题见底、长效机制建立、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动全局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一)强化理论学习,在政治能力上实现新提升。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强化责任落实,在清本正源上实现新提升。始终坚持刀刃向内,对排查检视出来的问题,尤其是执法规范化方面顽症痼疾,分类分级进行全面剖析整改,第一时间在市局“督察通报”专栏公开问责处理决定,切实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示全警。充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效运用“第一种形态”,对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整改。严格执行队伍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队伍建设情况,绝不让任何人游离于组织监督管理之外。
(三)固化经验成果,在长效长治上实现新提升。继续从制度层面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完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既保护依法履责,又准确追责。坚持有为才有位的鲜明导向,完善选人用人和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不断增强队伍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增强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让制度管用见效。
(四)勇于担当作为,在创新发展上实现新提升。树立强烈的争先创优意识,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创新。扎实推进城市巡处一体化、大数据指挥服务体系、侦查办案体系、派出所工作等公安重点改革任务,推动现代警务机制在江阴落地落实,切实当好县域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领跑者、排头兵。紧盯在无锡地区率先打造现代化智慧公安局目标,加强智慧警务顶层设计,推动基础建设、实战应用、人才队伍加速转型,着力构建具有江阴特色的数据赋能实战体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0-86826283;邮政信箱:江阴市澄江中路110号(江阴市公安局政治处);电子邮箱:jyga_xczg@163.com。
中共江阴市公安局党委
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