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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阴市月城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3-05    来源:江阴市月城镇    浏览量:

根据无锡市委统一部署,2020729日至9月29日无锡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江阴市月城镇8个村党组织进行巡察2020115日无锡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江阴市月城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根据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五个方面19个问题,细化分解为73条整改措施。我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最有效的办法狠抓整改,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提高巡察整改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截至目前,镇党委召开专题整改会议5次、民主生活会2次,各村共召开各类专题整改会议50余次。镇村健全完善三资管理、项目建设等制度10多项,同时严格落实问责追查,约谈38人,党纪立案1人,追回欠收资金1074.63万元,个人超范围、超标准退款2.12万元。下一步,由镇纪委会同市纪委监委第四监察员办公室对反馈问题涉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学习贯彻上级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深入学习各村“两委”班子成员对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行了系统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2020年11月,集中开展“三转一提”学习研讨活动;12月18日,学习镇长顾春宇在月城村宣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2021年1月5日,专题学习市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1月11日,学习无锡市委常委、江阴市委书记许峰调研月城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讲话;1月14日,学习江阴市委宣讲团成员、市委党校办公室主任董李锋在月城宣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镇机关领导干部、村(社区)两委成员、党员群众代表积极到场聆听报告、参与学习,在学思践悟中强本领长才干。

二是建章立制。建立学习制度,把党纪国法、上级精神学习贯彻纳入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重要内容;各村(社区)形成每月的主题党日活动、党员活动、党员中心户学习活动及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等常态化学习制度,融合内容、丰富载体,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同时,镇村结合党员干部冬训、领导班子宣讲、支部书记讲党课等形式,分别向辖区内全体党员进行传达,宣传新思想、新理念及农村工作条例制度等。

2.关于“安全生产责任链条未拧紧”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压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2021年1月5日组织召开了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江阴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安全生产工作履职问责清单试行》和《村(社区)安全生产职责》,从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狠抓隐患整改闭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等方面对下步村、社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作了强调和部署。

二是提高企业安全服务签约率,确保全面覆盖。针对检查发现隐患的企业,目前安全服务签约率已达到100%;针对排查出的隐患,第三方上门服务60家,指导督促企业将隐患整改闭环,镇综合执法局对6家未按规定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整改闭环的企业进行了处罚,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是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推进,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大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厂中厂”、全镇28个重点行业领域、违法违规“小字头”“停产停业”企业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清理了11家“小、散、乱”企业。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隐患“清零行动”,截至目前已完成8轮,共计清零隐患2001条,清零率100%。

四是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健全村(社区)专职网格员队伍,通过镇村企三级全覆盖的综合治理网格,进一步深入排查企业私搭乱建、违规排放、违法用地等现象,一旦发现立即予以制止和上报,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基层责任链条

3.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简单应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真改实改,被巡察8村立即开展自查自纠,镇扫黑办统一开展检查指导,被巡察8村专项斗争台账资料中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错误表述、文字材料中的所有低级错误,台账资料中张冠李戴的照片和材料已全部纠正完毕,各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起止时间:一律改为2018年—2020年,与中央文件保持统一。

二是举一反三,针对巡察问题,扩大整改范围,镇扫黑办及镇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针对上述问题开展了自查自纠,对镇级台账和各成员单位台账中出现的上述问题坚决纠正,杜绝类似问题出现,镇村两级干部,特别是具体负责专项斗争的党员干部再次深入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坚持高政治站位,全面深入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

三是开展问题督察,镇扫黑办对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成员单位,特别是对各村(社区开展了专项斗争工作检查督导,对被巡察出工作例会弄虚作假、工作措施不实、线索工作不深不细等问题给予通报,要求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落实工作例会、线索排摸等工作机制。明确各单位对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建设及推进扫黑除专项斗争长效化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激励村(社区)干部保持专项斗争的工作激情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担当。

四是开展自查自纠,上述问题的发生,镇扫黑办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原因分析有以下几点:对成员单位业务指导不到位;专项斗争具体工作落实不到位;对成员单位督察督导不到位。针对此问题,扫黑办开展严肃的自查自和对照检查。再次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批示指示,中央、省市委关于专项斗争的文件精神,明确了今后的工作目标和方向,坚定了进行伟大斗争,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为基层群众进一步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信心。

4.关于“脱贫攻坚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村干部脱贫攻坚进取意识。提升政治站位,全面推进村书记“三转一提”培训学习,紧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新发展理念统领全局,通过专题学习、交流座谈、参观考察等方式,在工作中思路得以转变,方法得到改进,作用明显。

二是完善制度,规范“三资管理”,通过细节的规定,将资源、资金、资产更好的融合,发挥出了更大的效益。一月份相关文件已发。

三是积极盘活村级存量资产、资源,大力推进村级集体建设用地复垦整理,2020年复垦510.7亩。通过指标调整,规划连片建设用地,建造经营性资产,持续增加固定资产收益。

四是利用高新区青阳园区、秦望山产业园、和新国际等园区和专业市场发展机遇,积极提供各类生产性服务项目,提高村级服务管理收益。秦皇村、黄桥村成立服务公司,达成了合作服务意向。

五是通过村企联建项目,村企共发展,村服务企业,企业回报村。2020年,沿山村与华润制钢结对联建,将废弃集体土地出租给企业,企业投资160余万元,建成停车场。不仅环境得以改善,也每年增加了村级收入约45万元。卧龙村利用沿江城际铁路的建设契机,将周边村里集体土地出租,增加收入30余万元。卧龙村、黄桥村2020年完成脱贫摘帽

5.关于“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作用发挥亟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完成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2020年12月26日、27日,月城镇10个村(社区)分别召开了党组织换届选举大会,圆满完成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一次性、高票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64名,其中产生书记10名、副书记15名。选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平均年龄47.8岁,大专以上学历占比100%,新任村(社区)书记都是专职书记,无企业主兼任情况。班子成员平均年龄41.7岁,其中35周岁以下17,大专以上学历占比96.9%20211月30日,完成村“两委”换届选举,班子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选出了好班子、好班长、好助手。换届后,各村(社区)开展“两委”新老班子交接会议,确保新老班子平稳过渡。

二是强化班子队伍建设。2020年12月各村(社区)书记参加为期3天的全市村(社区)书记“三转一提”专题培训班,引导村(社区)干部进一步担使命、转作风、创新业。同时,各村(社区)党组织认真开展“三转一提”学习研讨活动,掀起学习、讨论热潮,严格要求“两委”班子成员全力整改存在问题、全面提升工作效能。

三是开展村党建工作专题调研。2021年1月7日至15日,镇党委完成对10个村(社区)的党建工作专题调研。村(社区)干部64人、网格员31人、党员中心户71人及其他党员、先锋驿站站长、物业代表、楼组长代表10人参与调研,现场提出并探讨2021年度党建工作建议及民生等相关问题50余条。本次调研对抓好抓实两委班子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谋划落实全年主要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6.关于“党建主体责任意识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落实党建考核。强化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意识,20211月9日上午,月城镇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建述职大会及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大会,10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分别进行现场述职和书面述职,与会人员现场对村(社区)领导班子进行民主测评,集中考察党组织履责情况,进一步夯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定期反馈、动态管理,不断优化党建工作程序、细化党建工作规范,提升党建工作质量。

二是落实工作计划。镇党委聚焦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紧紧围绕镇中心工作,部署党建工作新要求。各村(社区)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党建工作任务清单,村(社区)书记谋划2021年度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基层党建品牌工程,成为强化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破解基层党建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的硬核之举。

三是划分党小组。2020年12月26日、27日8村2社区已全部完成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2021年3月镇党委将统一部署对村下属的各网格党支部进行换届,合理调整网格支部数量,同时在网格支部内合理设置党小组,党小组长由党员推荐产生。党小组成立后按规定组织学习活动、发挥作用,尤其是加强党员的政治学习及党群议事。

四是强化非公企业党建。持续深化党建引领,2020年度月城镇党员冬训大会对优秀企业代表进行表彰,进一步鼓励先进,营造争先创优氛围。2021年1月、2月组织部门分片区对45个企业党支部开展走访座谈,交流支部开展活动情况,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着力推进打造“红色车间”。

7.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镇党建工作指导站指导员完成对全镇109个党支部的指导和服务,对“三会一课”台账进行检查,对出现填写不规范、内容雷同的情况严肃指出并落实整改期限、进行回头看,保证台账质量。

二是高质量开展学习活动。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为抓手,通过抓牢抓实“三会一课”、“开放式”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推动全镇各基层党组织高质高效开展各类学习活动。疫情期间,各基层党组织依托支部微信群、学习强国APP、无锡先锋、江阴党建、水韵月城等载体,组织支部党员以“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同时,镇党委聚焦组织领导,注重形式创新,以“开放式”主题党日为抓手,推行党建“五个一”活动,大力推进支部学习活动制度化,着力营造“有党味”组织氛围、打造“讲党性”党员队伍、锤炼“怀党心”共产党员。2020年以来,各基层党组织共计开展支部活动1478次。

三是落实组织生活会和谈心谈话制度。各基层党组织积极开展无锡市委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按照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前期准备、组织学习、谈心谈话、查摆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测评、支部评定、整改提升等环节,不折不扣的抓好落实。会前,通过个别谈话、集体座谈及走访党员群众等多种方式,深入征求意见,有组织地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普遍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党组织书记带头谈、带头听取意见。

8.关于“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丰富党员活动。以“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党员积分制管理、党群议事活动、党小组活动等制度为抓手,网格党支部、党小组每月开展活动,深化党员联户“1+10+N”制度,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群众,构筑起坚强战斗堡垒。

二是严格党员管理。严把党员发展“培养、考察、谈话、审批”关,准确掌握辖区内流动党员的动向,妥善接收流入党员,目前各村(社区)已排查在外地工作或生活且不参加活动的空挂党员,逐一联系对接,有条件的及时转出至所在地党支部。确保所有党员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党员处分支部程序,切实发挥警示及教育作用。

三是逐步落实党费收缴制度。各村(社区)根据《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向广大党员明确对党费的交纳的计算基数和比例,所有在职党员提供工资证明,按照每个党员的工资计算应交党费,从2021年1月起已实行每月缴纳。

9.关于“资源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实地协调解决问题。结合无锡市委巡察反馈意见,镇“三资”管理办公室对该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经过三方协调,月城村与秋林港机签订了十年的租赁协议,确定截至2021年3月31日前租赁收益归月城村所有,后续镇资产管理办公室将与秋林港机重新签订协议,明确收益主体

二是结合《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月委发〔20212文件要求,各村“认真摸排出租资产资源的面积等情况,杜绝出租土地或厂房面积与合同签订面积不符的情况发生”,并在督促各村加强自己辖区内土地的情况,在2020年12月31日会计业务交流会上,强调要求各村加强土地流转工作管理,统一通过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实施流转,并要求进一步核清村民小组资产资源,规范收支程序,提升公开公正水平,减少村民矛盾纠纷。

10.关于“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完善办理手续。积极妥善加强出借资金风险管理。20211月18日镇党委召开“三资管理”巡察整改专题会议,1月21日经镇党委会批准,全面梳理了自2018年以来各村新增出借资金申请,完善了村级出借资金手续。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月委发〔20212要求,各村原则上不得新增出借资金

二是盘活闲置银行存款。镇党委通过集体研究决定,各村经民主决策程序审议同意,可以将闲置资金委托镇投资公司进行集中运营管理。镇投资公司每年和行政村签订委托运营管理协议,运营收益不低于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和相关融资成本。

11.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开展专题培训,贯彻文件精神。在2020年12月18日无锡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三资”领域专项整改工作会议上,镇分管领导将《关于印发〈无锡市村务卡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无锡市村级财务预决算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无锡市村级物资采购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无锡市村级小额投资工程管理建设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锡委农办发〔2019〕3号)文件进行全面解读,各村在理解文件精神的前提下,提出相应的提高措施。同时,在2020年12月31日,镇“三资”管理办公室邀请第三方账务审核机构,对各村会计进行了线下业务培训。培训过程主要强调了报批手续、票据管理、工程款支付、物资采购等多方面的问题。

二是落实审批制度。镇“三资”管理办公室与审核单位进行了深入沟通,要求其落实审批流程,严格审核支出手续,加强第三方服务效能监管。

12.关于“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在无锡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下发后,要求各村针对自己村工程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应补尽补,无法弥补的问题说明情况,解释原因。2020年12月8日起,镇“三资”监管办公室已对各村所有工程方面的问题进行逐一整改检查。

二是根据《关于执行<中共江阴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市村级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补充细则》(月委发〔201875号)和《月城镇政府性投资项目立项与建设管理办法》(月委发〔201960号),制定下发适合各村实际操作的《月城镇村级资金投资项目立项招标与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三是政务中心招标办每年定期对各村、社区进行组织学习工程项目招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最新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招标行为。工程标底清单价格必须由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各村成立村级工程村民监督小组,对所有工程的招投标过程全程进行监督。包村干部对10万元以下村级工程的竞谈、定向发包过程全程进行监督和指导,规范审核投标单位。1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在镇级招标平台进行招标,镇招标办严格规范招标流程。

四是各类村级工程必须实施监理制度,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严格实施规范管理。施工过程中,严格实施工程签证制度。

五是严格实施工程决算审计制度,施工单位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必须在3个月内提交完整、真实的结算资料,经村委初步审查后交审计单位进行决算审计。对项目投资额在100万以上的工程,必须进行复审。

13.关于“村级纪律监督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通过本次村“两委”换届选举,6个村党总支均新配备了纪律检查委员、两个村党委配备了纪委书记,使村级纪律监督组织真正人员到位、组织到位。

二是2021年1月13、14日镇纪委分别组织对8村巡察整改专项督查,对新任村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进行现场指导,明确了村级纪律监督组织日常监督、风险排查、廉政考核等一系列要求,为村级纪律监督组织发挥作用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及时传达了上级纪监委关于农村基层的相关违纪通报,通过公众号推送相关文章,并逐步提高了“户户通”使用率,加强了群众参与民主监督积极性。

14.关于“部分村委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漂浮”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转化作风。开展“庸懒散浮拖”专项治理,通过2021年1月组织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环节,从强化村干部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攻坚意识、履职意识入手,用党章党规纠正党员干部的不良作风,激励干部积极作为、主动担当、履职尽责。

二是夯实责任。通过网格员工作成绩排名、优秀案例通报,党小组、党群议事制度落实,让村干部、网格员深入群众,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每月参与党员中心户、党小组活动,牵头解决党员群众提出的问题,保证落实到位,让群众满意。

三是严肃问责。镇纪委约谈群众反映较多的村两委班子成员,并上廉政党课,对于一些屡教不改、影响恶劣的人员,将严肃查处。

15.关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现象屡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按照《中共江阴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市村级管理的指导意见》(澄委发〔2018〕30号),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及慰问金等已全部清退至各村委账户。

二是镇纪委约谈了各村书记、主任,明确各村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要不折不扣,不留死角。

三是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绝不手软,2020年镇纪委共查处两件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党纪处分3人,对全镇党员干部起到较好警示作用。

16.关于“党风廉政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

一是2020年12月5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镇党委研究布置了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会议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具有极端重要政治意义,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努力营造月城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会议明确要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不断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二是2021年1月19日召开述责述廉大会,8位村书、两位社区书记向镇党委述责述廉,通过责廉述评,找准问题,及时纠偏,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

三是各村廉政风险点已排查完毕,并在签订的2021年度廉政责任书中对所有廉政风险点予以明确。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3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行动慢”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一是在试点村公示规划建设方案的基础上,开展了新一轮农房翻建意向摸底,通过效果图展示和政策宣传,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极大地提高了群众建房积极性。同时对上与江阴市住建局和自规局积极对接土地指标问题,目前沿山村已完成建筑设计方案,下塘村和月城村均已启动建筑设计招标手续,沿山村用地涉及生态管控区已调整完毕,待土地指标落实,三个村即可实施建设。2021年我镇计划启动100户农房建设,力争全部完工,占江阴市13个乡镇农房建设总量的17.15%

二是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效果已制定并细化完善了《2021年各村(社区)生态环境工作考核细则》,考核细则中包含了信访调查、上报“散乱污”企业排查数、自查自曝自改、信息报道等内容,并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每月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调动各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压实属地责任,该考核细则将从2021年2月正式实施。月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散乱污”企业整治行动,成立专门的排查小组,各村(社区)、各部门明确任务分工,对2018年2020年列入“散乱污”名单的369家企业开展“回头看”,其中关停取缔114家,升级改造225家。截至目前,月城镇已排查关停取缔企业114家,发现“死灰复燃”3处,目前3家企业已全部做到“两断三清”;已排查升级改造企业225家,发现整治不到位企业5家,月城镇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并限期完成整改,目前5家企业已全部整治到位。此外,月城镇综合执法局还以挥发性有机物、电量增加为线索,新摸排出“散乱污”企业6家,目前已全部关停,做到了“两断三清”。自2020年12月起,月城镇组织召开“散乱污”企业回头看相关会议2次,召开企业培训会2次,各村上报“散乱污”企业信息报道共8篇,被市级媒体采用2篇。此外,月城镇还借助志愿者、网络等形式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

三是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严格对照整治要求,坚持以治“脏”、治“乱”、治“破”、治“污”、保“绿”、长效机制运行为重点,全方位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2020年清理水泥垃圾房388个,新增/更新垃圾桶1111个,累计清理乱堆放1.71万处,清理各类垃圾6.98万立方米,拆除违章屋棚183处、畜禽棚舍2108座、破旧房屋29间、过季蔬果棚架1079个,清理小广告3000余处,有效解决了垃圾围村、围田、围路问题;镇、村两级河长严格履行“河长制”职责,加强日常巡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河岸、河道垃圾,全面清理村内沟渠630处,保障河道及沿线环境干净整洁。经过整治,镇村面貌焕然一新。月城镇在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排名中位列第四名。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

双泾村土地确权因权属纠纷矛盾,推进迟缓,个别村信访矛盾较尖锐的问题正在推进中。

在镇经发局和双泾村委的共同努力下,双泾村申请暂缓的9个村民小组中,目前5个组已经完成确权,剩余村民小组将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充分尊重民意,征询最广大群众的意愿,稳步推进确权工作。

2.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一是加强“两清”管理。镇党委于2020年12月3日成立了村级集体资金违规出借和资产出租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扎实推进各村“两清”整治情况。2020年12月8日起,镇“三资”监管办公室下至各村进行“两清”问题整改指导,对各村整改进度进行把关,并传达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深化“两清”整治工作的要求,对存在漏报、瞒报的情况进行及时上报、整改,双泾村补报问题2个,戴庄村补报问题1个,该3个问题均已起诉至法院,等待法院受理判决。2020年12月11日,镇分管领导召集若干“两清”问题整改进度缓慢的村进行逐一过堂,并要求司法所等相关部门到会指导;2020年12月14日,结合双泾村和戴庄村的“两清”漏报问题,邀请了青阳法庭庭长以及专业律师,针对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协调咨询;2020年12月18日,镇党委召开了无锡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三资”领域专项整改工作会议,特别强调了“两清”相关问题的推进。

二是强化“三资”管理。2021年1月22日,镇党委签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月委发〔2021〕2号)。通知明确要求各村严格执行资产资源出租“先付后用”原则,严格遵守资产资源出租市级规定标准,严格规范租赁合同签订。同时,通知也统一了租赁模板,完善要素,约定租期。

三是完善核销手续。20205月21日,江阴市人民法院驳回了黄桥村委的诉讼请求(〔2020苏0281民初3330号)。结合《无锡市不良资产和债务和校办法(试行)》(锡委农办发〔2020〕11号),镇党委对黄桥村的核销问题进行了调查了解,讨论并通过该村的核销申请。镇党委对双泾村即将核销的往来提出了要求,已落实第三方资质单位进行审核并出具相关核销意见

四是加强三务公开管理。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月委发〔2021〕2号)要求,镇“三资”监管办公室将每季度对各村三务公开进行检查并通报,1月下旬通报了2020年度全年各村三务公开执行情况,并要求各村进行整改。同时,文件也强调了产权交易平台的高效使用,要求所有资产资源交易均进入产权交易平台,确保经营性集体资产100%实现进场交易。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

部分租金长期拖欠,先用后付的情况各村普遍存在,截止2020年7月31日,各村累计欠收租金1228.08万元的问题正在推进中

截止2021年1月29日,已收回合计1074.63万元,目前各村合计剩余168.89万元欠收租金,均已承诺归还期限或村委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待法院判决后按法律程序收回。

3.关于“上轮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镇党委严肃开展无锡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民主生活会,各领导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分管工作,认真查摆问题,逐一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思想认识、深剖问题根源、深化整改举措,针对48个未完成的问题,逐条梳理,加快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44个问题,还有4个问题在整改中。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

4个欠收各类租金未全部收回的问题正在推进中

目前各村合计剩余54.72万元欠收租金,均已承诺归还期限或村委向法院提起诉讼,待法院判决后按法律程序收回。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步,月城镇党委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无锡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坚持举一反三,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一是强化“四个意识”,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提升政治思想素质。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把改进工作作风作为深化村“两委”班子建设、引领广大党员群众的重要途径,强化效率导向,倡导立说立行、雷厉风行的作风。

二是切实加强党建工作,进一步夯实基层组织建设。

坚持把加强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好村党组织班子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网格党支部建设,搭建网格党小组平台,建立党群议事制度,深挖各村红色元素,充分融合各类条线阵地的功能和资源,铺开打造各网格内党建阵地。2021年,重点以“喜迎建党100周年”为主题谋划系列活动,组织全镇109个支部、2430名党员在党建公园内分批次开展一轮高质量的学习教育、组织一轮有力度的团队建设专项行动,组织各村(社区)办好一系列热烈的庆祝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强化“两个责任”。

以促进月城镇中心工作为目标,通过制度规范、监督检查、整改纠风,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把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每一名党员干部,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着力加强对村(社区)“一把手”和“两委”班子的教育管理,严格干部选拔标准,健全“三项机制”,真正把对党忠诚、务实进取、德行兼备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加大干部培养交流力度,为干部成长发展提供良好平台,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成果激发发展新动能。

坚决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账销号,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检查,防止反弹;对已作出部署的,强力推进,确保在限定时间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同时,把抓好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月城镇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着力构建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有效解决自身存在的管党治党不严、管理粗放等问题,真正做到以整改稳增长、促改革,全力打响创新赋能的特色产业品牌和水韵山秀的魅力宜居品牌

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0-86591111;邮政信箱: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人民政府214404;电子信箱:ycz_dzb@126.com

 

                                                                                                                                            中共江阴市月城镇委员会

                                                                                                                                                 202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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