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无锡市纪委工作部署要求,我市目前正在开展扶贫助困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结合我市查处的一批扶贫助困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现将部分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徐霞客镇南苑村残疾人工作负责人潘建龙违规发放残疾人护理补贴问题。2015年潘建龙将本应发放给南苑村农疗站中8名残疾人的14400元护理补贴,擅自改变补贴发放对象和金额,将其中部分补贴发放给按政策不应享受此次补贴的对象。2017年8月,潘建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利港街道巨轮村党总支委员刘菁在走访困难群众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问题。刘菁在2017年四季度和2018年一季度走访困难群众工作过程中,在村(居)委办公地点向身体行动不便的结对群众发放慰问金,并且自从结对后就一直未到群众家中走访慰问过。2018年3月,刘菁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阳光扶贫”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扶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是省、无锡市部署的一项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全体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确保扶贫政策和资金项目的惠及贫困群众,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厚植党的执政基础。扶贫助困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是脱贫攻坚路上的“绊脚石”,损害的是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市纪委监委将把扶贫助困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今后工作重点,加大监督执纪力度,重点查处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江阴市人民政府主办 1024*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