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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11-10    来源:    浏览量:

无锡市妇联妇女发展部主任科员刘映辉违规发放津补贴与福利问题。2013年至2016年,在刘映辉担任市妇联实验托幼中心主任、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主任期间,违规给教职工发放津补贴74707元,违规发放园林卡计20012元。刘映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江阴市公共交通公司城西站站长杨慧忠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春节期间,杨慧忠于128日驾驶单位公务车辆至亲戚家吃饭,又于131日驾驶单位公务车辆接送亲属,在接受调查时伪造事实、编造情节,欺骗组织。杨慧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锡山区羊尖镇机械(高铁)装备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镇招商服务中心、经济贸易服务中心主任汤国江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和下属礼金问题。201611月,汤国江未按规定报告其子婚宴事宜,邀请平时并无往来的3名管理服务企业负责人及3名下属参加其子的婚宴,并接受上述6人礼金计9000元,造成不良影响。婚宴后汤国江主动退回部分礼金,在组织对其谈话后,又将其余礼金退回。汤国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新吴区鸿山水电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工会主席王建东违规发放与享受补贴等问题。20136月,王建东指使鸿山水电公司会计违规向鸿山水电公司工会账户转账21万余元。20137月至201512月期间,王建东多次违规从该工会账户上向相关人员发放补贴计1.6万元。20142月,王建东以自己手术开刀为由,给自己发放补贴5000元。20152月,王建东以其子结婚为由,给自己发放补贴3000元。王建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在审查前,王建东主动交代违纪问题,并退出违纪所得。王建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党的十九大指出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发扬钉钉子精神,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抓好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经常抓、抓经常,持续加压发力,密切关注新动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释放执纪必严强烈信号,决不能让“四风”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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