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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位一体”强化巡察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7-11-09    浏览量:

一是推进内容规范。把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四部分巡察内容细化为25个具体项目,明确巡察监督具体内容,同时把巡察谈话提纲设计、被巡察单位工作汇报、台账检查、巡察报告撰写等工作内容都围绕25个具体项目展开,增强操作性和实效性。

二是推进流程规范。根据新修订《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意见》等文件精神和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中共江阴市委巡察工作流程规范》,从巡察准备、组织实施、情况报告、情况反馈、事项移送、整改落实、立卷归档7大环节入手规范工作流程,细化为41项工作环节,并明确各环节工作工作时限和规范要求,让巡察实施一目了然、有序高效。   

三是推进纪律规范。制定《市委巡察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严格巡察工作纪律,强化人员岗位职责和请销假管理;严格保密纪律,强化巡察事项保密管理,每轮巡察工作开始前签订保密承诺书,巡察工作结束后签订涉密资料“零持有”报告;严格回避纪律,强化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巡察人员不得在曾经长期工作、生活的地区或单位开展巡察监督以及其他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四是推进文书规范。按照巡视巡察新精神、新要求,编印《江阴市委巡察工作模板参考》,修订完善了从巡察通知到巡察驻点、报告撰写、档案装订等34项巡察文书模板参考规范,成为巡察人员人手一册的工具书,推动巡察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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