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15日起,市法院在向当事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时,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廉政监督卡》正面由案件当事人填写意见,背面载明了干警在执法办案中有可能出现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作风粗暴、违规收费等18种违纪违法行为,供当事人行使监督权时对照,并写明法院监察室受理举报的电话、网址等内容。当事人在案件办理期间或案件审结之后,可将填写好的《廉政监督卡》寄交法院监察室。市法院还在立案大厅、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的明显位置放置《廉政监督卡》,供当事人直接领取。市法院按照一定比例从每年审结或执结的案件中随机抽选一部分,通过约谈、上门、电话、信函等方式展开廉政回访,听取当事人对办案人员审判作风、司法作风的评价,深入了解群众对司法作风的新需求、新期待,促进司法作风有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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