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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申冤的侍郞夏同善
发布时间:2010-06-19    浏览量:

 

夏同善(1830—1880年),字舜东,号子松,清浙江仁和县(现属杭州)塘栖镇人。咸丰五年(1855年),25岁的夏同善乡试中举。第二年赴京会试、殿试,成为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后来,又担任国史馆协修、编修及文渊阁校理、代理日讲起居注官、翰林院编修,升吏部、兵部、刑部右侍郎。
他清正廉洁,一心为民。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夏同善坚决反对议和,主张备兵备战,严阵以待,建议僧格林沁专守通州,以防不测。太平天国军进入浙江,夏同善奏请曾国藩统领诸军镇压太平军。太平军攻克杭州,夏同善正在家服父丧,就携母到上海,致书曾国藩,请求援浙。他曾建议朝廷扩大赈济,广开言路,清理庶狱。在轰动全国的“杨乃武与小白菜”冤案的平反过程中,夏同善发挥了至关重要作用。
同治十二年(1873年)十月,浙江省余杭县署所在地余杭镇发生一起命案,豆腐店伙计葛品连暴病身亡,知县刘锡彤怀疑本县举人杨乃武诱奸葛妻毕秀姑(绰号小白菜),毒死葛品连。知县对杨乃武与毕秀姑重刑逼供,断结为“谋夫夺妇”罪。此案经杭州知府陈鲁报浙江巡抚杨昌浚。杨昌浚以为案情确凿,上报刑部批复执行。
杨乃武在狱中写下诉状,由胞姐杨淑英带出。杨淑英会同杨妻詹彩凤上京向都察院控告,结果被都察院押送回浙江。经人引荐,杨淑英、詹彩二上北京,向夏同善哭诉冤情以及县州官严刑逼供情况。夏同善介绍他们遍访浙籍在京官员30余人,并向步军统领衙门、刑部、都察院投递冤状。夏同善又联络军机大臣翁同龢把本案内情面陈两太后,请皇上重视此案。清廷下谕,派礼部侍郎胡瑞谰(当时兼任浙江学政)为钦差,复审杨案,务得实情。同时又叫御史王昕到浙江私访。复审时,杨乃武两腿夹折、毕秀姑十指拶脱。杨、毕两人在重刑之下,再度屈打成招。钦差胡瑞澜审结复奏,杨乃武拟“斩立决”,毕秀姑拟“凌迟处死”。杨乃武知道求生无望,在狱中作自挽联:“举人变犯人,斯文扫地;学台充刑台,乃武归天。”
浙江士绅吴以同、汪树屏等30余人联合向都察院和刑部揭露杨、毕一案,府县、按察、督抚、钦差七审七决,都是严刑逼供,屈打成招,上下包庇,草菅人命,欺罔朝廷。请求将人犯押解京城审讯,昭示大众,以释群疑。夏同善等京官多次在慈禧太后面前为此案说话,认为只有提京审讯,才可以澄清真相。朝廷下旨,责令杨昌浚将此案所有卷宗、人犯、证人,连同葛品连尸棺押运到京。刑部大审,都察院、大理寺会审,夏同善也到堂参加观审。杨乃武申辩案发经过,否认通奸投毒之事,毕秀姑口呼冤枉,照实直说。又审问尸亲及证人,都一一说出实情。开棺验尸,确属病死,并非中毒。蒙冤三年多的案件终于真相大白。巡抚、侍郎、知府、知县一大批官员被革职流放处理。
夏同善第一次被任命江苏学政在同治六年(1867年),八月初一奉命视学江苏,当月二十日继母萧氏去世,夏同善丁忧服孝。朝廷改任童华任江苏学政。夏同善服期满后,以兵部右侍郎之职,被任命为顺天学政。夏同善颇有学识才华,文章超群,时人誉谓“在曾、左之上”。慈禧太后十分赏识他的才华,命他与翁同龢一起入毓庆宫为光绪帝侍读。
光绪四年(1878年)十一月,48岁的夏同善以兵部右侍郎之职,再度出任江苏学政。次年二月,夏同善到江阴上任。在江苏学政任上,每遇考试,夏同善总是衣冠齐整,在大堂上正襟危坐。监视考棚秩序。当时,鸦片毒害泛滥,不光是富绅、官员吸食,甚至连兵卒、读书士子都在吸食。夏同善订立《戒烟章程》十二条,严禁参加考试的童生吸食鸦片。凡查到有痕迹的,经过调查取证落实后,便作为劣迹,记入本人档案。推行这样特别的禁烟方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作为一省学政的夏同善,很注重为当地百姓办实事。夏同善在奉旨巡察沿江炮台时,登上了江阴的君山,来到梅花书院旧址,看到没有什么树木,荒草离离,心里不是滋味。于是,夏同善拿出自己的俸银,派人去苏浙山区购买松苗五万二千株,运到君山种植。多年后,君山上松柏成林,郁郁葱葱,人们常在这里游览、观景。人们为纪念夏同善为绿化君山做出的功绩,就把君山称为“夏公山”。

乾隆六年(1880年)三月,夏同善赴松江府岁试时,患病诊治无效,于七月二十日在江阴学署离开人世,时年5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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